文档介绍: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年
月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会
议。会议由刘利华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按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上披露;
三、审议通过《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年度实现净利润元,
依《公司章程》规定,分别按提取法定公积金元,按提取法
定公益金元, 年结转未分配利润元,本年度可
供分配利润为元。本年度分配预案为:以年度末总股本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 元现金红利(含税)。剩余利润
元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年度公司最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预计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
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
于%;股利分配采用派发现金或送红股或转增股份或三者相结合的方式,现
金股息占股利分配比例不低于%。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股利分
配政策的权利。
六、同意将公司所拥有的妙峰山景区分公司、灵山景区分公司、潭柘寺景区
分公司、戒台寺景区分公司、永定河景区分公司、小百花出租汽车分公司、旅游
服务分公司及原百花山景区分公司的部分资产全部一次性有偿转让与北京戈德
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下简称“北京戈德”),转让价格以上述资产经评估确认
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属关联交易。本公司将在资产评
估工作完成后,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详细公告。(该项表决关联董事刘利华、郑
长青、杨锡铨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需提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七、同意将公司所属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平绿色分公司的
资产有偿转让给北京戈德公司。转让价格以经审计的公司实际投资额为基准,由
双方协商确定为万元。本次转让属关联交易。本公司将在双方签署《资产转
让协议》后,与上款关联交易一并公告。(该项表决关联董事刘利华、郑长青、
杨锡铨、冯鸣鸣回避表决)
八、鉴于公司所属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电源集团”,
本公司现持有其%的股权)各股东单位,拟对其产品结构进行大的调整,
潜在的后续资金需求量很大,而本公司自年度后未曾增资扩股,难以对其
继续提供支持。公司为电源集团公司非控股股东,难以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加之
电源集团产品转型后,将加大公司的投资风险。
为此,公司董事会经慎重考虑,决定将公司所持电源集团%的股权有
偿转让给北京戈德公司,转让价格以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由双方协商
确定,本次转让属关联交易。本公司将在资产评估工作完成后,对本次关联交易
进行详细公告。(该项表决关联董事刘利华、杨锡铨、郑长青、葛冰如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需提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九、决定聘任鲍霞女士为公司财务副总监。
十、同意曾鸣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请求,决定聘任包卫刚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
十一、决定聘任吕玉梅女士为公司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