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认识与情绪——海德格尔的生存论-存在论分析
李章印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济南 250100)
1 总论
认识一度被认为必须摆脱情绪等主观因素的干扰才可靠。心理学的研究已揭示了情绪与认识的联系及对认识的某种正面作用,但是它未能也不可能从源头上彻底揭示出二者的关系。
作为思想家的海德格尔不会具体地实证考察认识与情绪的关系,他甚至否认以科学的方式把握情绪的可能性。但是,海德格尔把认识与情绪都作为人这种此在的本质要素,从生存论-存在论上揭示出了二者的本质关联。
海德格尔在讨论情绪问题时,有时区分出生存论-存在论层次的情绪和生存-存在者层次的情绪。他把前者叫做情态(Befindlichkeit,
state-of-mind 或disposition)或基本情绪(Grund Stimmung, basic disposition或 fundamental
attunement);把后者叫做情绪(Stimmung, mood或 feeling或
emotion)。但是在许多场合他又往往并不遵循这种术语上的区分。在本文中我们使用的“情绪”一词既包括了生存论-存在论层次上的情态或基本情绪,又包括了生存-存在者层次上的情绪。在需要明确表示生存论-存在论层次的情绪时,我们就使用“情态”或“基本情绪”。
海德格尔认为,情绪是人这种此在的基本生存论性质,在存在论上也决不是无关轻重的。因为此在总是有情绪的,即使在说“我没情绪”时,其实也正表明了一种厌烦的情绪或低落的情绪。但是“人是有情绪的”与“墙是有颜色的”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陈述。对于后者来说,颜色是墙的一种属性,现成的存在者(墙)的一种现成的属性(颜色)。对于前者,如果我们予以恰当的理解的话,那么,不仅“人”不是现成的,而且“情绪”也不是现成的,“情绪”不是“人”的一种属性,而是人这种此在的本质构成要素。严格地说,不是人具有情绪,而是情绪拥有人;不是我们进入这种或那种情绪之中,而是情绪把我们迫入这种或那种与事物关联之的中。情绪以多种方式决定着人,调整着人的存在方式,设置着人的存在基调。“情绪不是在灵魂中作为一种体验而出现的某种存在者,而是我们相互共同在此的方式。”[1]
人在本质上是一种“此”之存在,“此”(Da,
there)标志着人的展开状态。并不存在完全没有展开的人,亦即绝对没有不带“此”的人。人之为人就是敞开着的,就是此-在(Da-sein)--展开着的存在。情绪就属于此在的这个“此”,并把此在带到其存在面前。此在总已以情绪的方式被展开,情绪在此在的总已存在且不得不存在这种被抛状态中展开此在,并同时展开此在的基本存在状态--在世界之中存在(In-der-Welt-Sein,
Being-in-the-world)。“在世界之中存在”又被简称为“在世”,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但在这个整体中总已包含了世界及世界之内的存在者(简称世内在者)。“情态在生存论上意味着一种开展性的对世界的恭呈,从这种恭呈中我们可以遇到牵系于我们的东西。”[2]
这样,情绪也构建着世界的揭示以及世内在者的照面。
海德格尔把此在在世的整体结构刻画为操心(Sorge, care),操心包含了此在与世内在者打交道的操劳(en,
concern)以及与他人打交道的操神(e,
solicitude)。操心意味着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