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修改稿).doc

格式:doc   大小:21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修改稿).doc

上传人:992006838 2021/3/1 文件大小:2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修改稿).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 见
为有效改善我县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稳定卫生人才队伍,结合卫生系统卫生人才队伍现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抓好我县卫生人才引进、聘用和管理三个环节,建立健全人才管理机制,有效推动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县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力争在3年内,形成一支编配数量适宜、人员结构优化、综合素质优良、学科梯队健全的卫生人才队伍。
三、具体措施
(一)合理核定编制
1、乡镇卫生院编制按照澧编办发[2007]2号文件核定的编制总量,根据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后各卫生院的功能定位,重新进行人员编制配置,并报县编办审批。
2、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因业务发展确需增加编制的,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原则下,经县卫生局审核并报县编委同意,可增加编制。
(二)卫生人才招聘
1、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招聘计划不突破县编委核定编制总额的,县编办优先予以办理用编手续。
2、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招聘方案由卫生局审查后报县人社局审批。
3、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须在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人员招聘工作由县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其他医疗卫生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由卫生局统一组织进行(依据见附件1)。
(三)卫生人才引进
1、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副高以上职称或紧缺岗位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卫生院引进中级以上职称或紧缺岗位初级以上(助理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优先办理编制和人事聘用手续。
2、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经面试、体检合格后,优先办理编制和人事聘用手续(依据见附件2)。
3、做好我县高端卫生技术人才的引进、使用和管理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另行下发。
(四)卫生人才流动
1、专业技术人员一律不准停薪留职,确需离岗、离职的,可根据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文件精神,按程序办理辞职或辞退。
2、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流动要按照规范、有序、合理的原则,由卫生局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规模、发展定位和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状况,进行统筹调配。
(五)调整乡镇专业技术人才定向引进范畴
1、对志愿为我县农村卫生服务的非澧县籍医学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可按《澧县定向引进培养乡镇卫生技术人才实施办法》政策聘用。
2、为有效稳定现有专技人员队伍,将具备相应资质且上岗3年以上(含3年)的临时上岗人员纳入定向引进培养范畴,但不享受学费补助政策(依据见附件3)。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1: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