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办公计算机配置管理办法.docx

格式:docx   大小:15KB   页数:5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办公计算机配置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sanshenglu2 2021/3/14 文件大小:1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办公计算机配置管理办法.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办公计算机配置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利用计算机服务教学与管理,本着节约、有效的原则,在满足资产管理规范前提下,特修订本办法。
一、配置管理
1.针对岗位对办公计算机的不同需求,办公计算机分为台式计算机和笔记本计算机两类,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情况分期分批购置或更新更换。
2.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原则上配置台式计算机,分为一人专用或多人共用两类。院部、校企办工作站人员可配置笔记本计算机。
3.台式计算机由学院统一采购。笔记本计算机,采用统一采购或自主采购两种方式,自主采购的补贴款按学院规定执行。
4。 给予达到笔记本计算机配置资格的教职工每人补贴4000元,其中包含计算机购置费和维修费。办公用笔记本计算机由教职工个人自行购置,学院不统一购置,学院不负责计算机的维修,,,达到5年后,可申请购置新计算机,原计算机必须上交学校。涉及机要、人、财、物、安全的部分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申请同时配置台式计算机。
5.办公用台式计算机超过正常使用年限,,必须上交原办公计算机。
6.已领取笔记本计算机(或补贴)的行政人员或调入行政岗位的教师,领取笔记本电脑补贴满五年后方可重新申请配置或更换台式计算机。
7。行政人员调至院部或校企办工作站,台式计算机移交后可重新申请笔记本计算机。
,按以下细则进行管理:
(1)距退休不满三年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再配置新计算机,继续使用原计算机,学校给予第一年、第二年每年不超过500元维修费,第三年及以后每年给予不超过700元维修费,维修费按实报销.
若原计算机不具维修价值且不能正常使用的,使用人可向资产管理处申请调配可正常使用的计算机,原则上资产管理处在具有可调配资源的情况下尽量满足调配申请,给予每年不超过200元维修费,维修费按实报销。无法实现调配的仍然由教职工个人负责原计算机的维修使用.
(2)距退休超过三年的教职工,可按照上述第(1)条执行;也可申请配置新笔记本计算机。退休时或离校时须将所配计算机上交学校。
二、审批流程
(一)审批流程
办公用计算机配置审批按以下流程进行:个人申请→部门审核→人事关系审核→资产处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
审批表见附件1: 《个人办公计算机配置申请表》
(二)审批环节及配置工作职责说明
1. 部门资产管理员及部门领导 对配置人员原有计算机配置及使用情况审核;对是否需要配置计算机提出建议和部门审核意见。
2。 人事处 负责新进职工的人事关系确认;负责临近退休职工退休时间的确认;及时提供下年度教职工引进计划。 
3. 资产管理处 负责工作办公计算机更新计划及经费的申请,根据预算、配置资格、领导审批情况确定配置名单;进行原有资产的审核;负责学校统一购置计算机的购置工作;进行自购计算机的发票收集、入库手续的办理、报销等相关事宜;负责离职和退休人员的旧办公计算机回收的确认.
4。 分管领导 对新进人员是否需要配置进行审批;对于名下有多台计算机人员是否需要配置进行审批。
三、使用管理
。一人专用的台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