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2021年经典劳动争议案例分析经典案例分析.docx

格式:docx   大小:16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2021年经典劳动争议案例分析经典案例分析.docx

上传人:非学无以广才 2021/3/31 文件大小:1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2021年经典劳动争议案例分析经典案例分析.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经典劳动争议案例分析经典案例分析

  执法部门一直以来全部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宗旨,以最公正的角度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下面xx和大家一起来分析一下这些经典的劳动争议案例,提供给大家参阅。
  经典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范文一
  重庆某某泵业集团有限企业和蔡某劳动协议纠纷案
  裁判要旨
  当事人不服劳感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无故不到庭,人民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的,原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依法驳回起诉。
  基础案情
  2021年12月8日,蔡某以重庆某某泵业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某某泵业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向重庆市合川区劳感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某某泵业企业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31455元。该委于2021年1月28日作出合川劳人仲案字(2021)第21号仲裁裁决,裁决:一、某某泵业企业支付蔡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元;二、驳回蔡某的其它请求。某某泵业企业对该裁决不服,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该院依法给予受理。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某某泵业企业经传票正当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诉讼,该院依法裁定该案按撤诉处理。(2021)正当民初字第01541号民事裁定送达某某泵业企业后,该企业再次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该企业无需支付蔡某解除劳动协议的赔偿金。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许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一条要求“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准许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在本案中,某某泵业企业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该企业经传票正当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诉讼,人民法院遂按某某泵业企业自动撤诉处理。人民法院比照上述要求认定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某某泵业企业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该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该裁定驳回起诉。
  经典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范文二
  重庆某某矿业有限责任企业诉杨某劳动协议纠纷案
  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协议的,应该举证证实规章制度系经过民主程序制订、用人单位已将规章制度向劳动者公告或通知劳动者,同时还应举证证实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不能举示充足证据证实上述事实的,应该认定为违法解除,应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协议的赔偿金。
  基础案情
  杨某于2021年10月到重庆某某矿业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某某矿业企业)上班,从事井下巷道掘彻工作。2021年3月7日起,杨某无故未到该企业上班。2021年3月12日,杨某到该企业上班,某某矿业企业未同意其继续上班。2021年3月17日,某某矿业企业以杨某从2021年3月7日至2021年3月13连续旷工5天,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依据职员劳动纪律暂行要求第三章第八条的要求解除了和杨某之间的劳动协议关系。2021年9月16日,杨某向劳感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某某矿业企业和其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同时要求某某矿业企业支付赔偿金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