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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纳税检查案例(PPT 9).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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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纳税检查案例(PPT 9).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消费税纳税检查案例
11/1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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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管理学院——姜杰凡资料库下载
某酒厂生产的产品中,一种是消费税税率为25%的粮食白酒,其不含增值税单价为60元/公斤,另一种是消费税税率为10%的果酒,其不含增值税单价为40元/公斤。税务人员于1999年7月对其当年6月份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
11/1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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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管理学院——姜杰凡资料库下载
1.  6月10日出售粮食白酒500公斤,用去包装物1000个,该包装物单独计价,不含增值税单价为4元/个。该厂计算此项业务应纳消费税额为“
60×500×25%=7500(元)
对应纳消费税进项账务处理如下:
借:产品消费税金及附加 7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7500
11/1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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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管理学院——姜杰凡资料库下载
1.  6月15日出售粮食白酒和果酒的成套产品400套,,每套使用包装物1个,该包装物单独计价,不含增值税单价为8元/个,该成套产品不含增值税单价为33元/套。该厂计算此项业务应交纳消费税额为:
(60××25%+40××10%)×400=1900(元)
对应纳消费税进项账务处理如下: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19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900
11/1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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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管理学院——姜杰凡资料库下载
当月外购不含增值税价值20万元的粮食白酒用于生产药酒,经查该厂当月月初库存外购粮食白酒账面余额为11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粮食白酒账面余额为12万元。该厂在计算应纳消费税额时,扣除了当月外购粮食白酒的已纳消费税税额5万元(20万×25%)
11/1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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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管理学院——姜杰凡资料库下载
1.  委托另一国有酒厂加工精制食用酒精(消费税税率5%),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由于受托单位无同类产品,因而是按材料成本与加工费之和确定组成计税价格。委托方提供的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0000元,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为16000元。代收的消费税为(20000+16000)×5%=1800(元)。
该白酒厂在核算消费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800
贷:银行存款 1800
11/1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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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管理学院——姜杰凡资料库下载
某摩托车厂生产的普通型摩托车不含增值税单价为6000元/辆,单位成本为5000元/辆。摩托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0%。税务人员于1998年10月对该厂当年9月份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