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临泽县蓼泉中心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根据《临泽县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 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 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二)坚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与规范化收入分配秩序相结合,严肃分配纪律,逐步建立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三) 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开展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三、绩效工资实施对象卫生院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四、绩效工资构成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基础性绩效为生活补贴、岗位津贴部分,按月全额发放到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平均水平为 445 元,根据考核结果分别核算发放。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 95% 按照考核结果发放,剩余 5% 提取奖励基金用于发放给在考核周期内工作量大、贡献量大、关键岗位及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一)工作人员考核方法 1. 岗位分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职工依据工作性质分为临床、公共卫生、护理、医技( 包括心电图、B超、检验、放射、药房等科室) 、行政后勤等考核岗位。 2. 岗位考核内容。岗位考核分岗位实绩考核、民主测评和领导评定三部分组成, 岗位实绩考核占岗位考核分的 70% ; 民主测评根据德、能、勤、绩等几方面在全院职工中测评, 占岗位考核分的 20% ; 领导评定根据个人的表现由院长直接打分评定,占岗位考核分的 10% 。岗位实绩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