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
统称“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改善公司治理,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2012 年 7
月 17 日修订,以下简称《备忘录 2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邮寄资料、
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和路演、新闻采访等活动,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工作。
第三条推广和接待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信息披露合规、完整原则;
3、推广和接待活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4、保密原则;
5、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6、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原则。
第四条制定本制度的目的:
1、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的行为;
2、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
3、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4、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5、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和认知。
第五条公司的推广和接待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
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
得在推广和接待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推广和接待工作负责人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推广和接待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推广
和接待工作,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组织开展推广和接待工作,公司董事会
秘书办公室为负责公司推广和接待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八条从事推广和接待工作的员工须具备以下素质:
1、熟悉公司运营、财务等状况,对公司有全面地了解;
2、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证券、法律、财务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了解公司的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熟悉证券市场,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4、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品行端正,诚实信用,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5、有较为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高的文字修养,能够比较规范地撰写年报、半
年报、季报、行业分析报告以及各种信息披露稿件。
第九条推广和接待工作负责人负责制订公司推广和接待的工作制度,并负责具体
落实和实施。
第三章接待和推广工作的内容及行为规范
第十条公司进行接待和推广工作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2、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3、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