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卷第期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一
年了二
论物权法框架下的船舶物权
志文
大连海事大学毛宁大连
摘要船舶物权既具有物权的共性, 又具有特珠性, 对其建构应立足于船舶物权的上述特点, 在物权法整体框架下进
行制度上的安排目前, 我上均存在一定缺失, 无法与《物权法》有机街接, 应当通过完善船舶
物权立法予以解决论文最后对船舶物权中是否存在船舶用益物权的争议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了作者的观点〕
关键词物权船舶物权物权法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一一一呱
船舶物权属于物权的一种, 与一般财产物权相同。有人认为船舶物权是法律确定的主体对船
具有共同的特性。目前我国学界对物权的研究多舶享有的支配权利, 叹采用的是界定物权的一般方
集中于一般物权, 专门针对船舶物权的研究却较式, 强调船舶物权人对船舶的支配性。有人从船舶
为薄弱。大多数海商法书籍中没有船舶物权的专物权的法律定位上对其进行界定, 认为海商法是
章论述, 而是将其并人到船舶的有关内容中。相关民法的特别法, 船舶物权作为海商法所规定的物
论文又多针对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个案探讨, 权, 是以船舶为客体的物权, 具有特别法物权性、
缺乏系统性, 更无从物权法整体框架下论及船舶客体单一性、公示方法的特殊性和优先顺序的多
物权及与物权法的衔接, 不能给实务提供理论上重性等特点。’」
的支撑。目前我闰《物权法》已经出台, 除确立了物笔者认为船舶物权既具有物权的一般属性,
权的一般规则外, 第条和第条更涉及到船又具有特殊性。作为物权, 船舶物权与其他物权相
舶物权, 为我们进一步研究船舶物权提供了良好同, 具备对世性、支配性、排他哇、追及性和优先性
的契村。本文旨在对船舶物权特殊属性进行分析等物权的一般属性。但同时船舶物权又是以船舶
的基础土, 在物权法的整体框架下对船舶物权进为客体的物权, 又有其特殊性, 在制度安排上需要
行梳理, 并针对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完作出特殊考虑。首先, 船舶物权的标的特殊。船舶
善船舶物权的立法建议。价值较大, 具有流动性甚至跨国航行的特点, 各国
一、船舶物权及其特殊性法律在对待船舶物权时, 多按照不动产规则处理
船舶物权是船舶物权人对船舶所具有的不受船舶物权关系, 以登记而非交付占有作为物权变
他人十涉的支配权, 与一般物权相同, 属于对物权动以及船舶物权状态的公示。其次, 船舶具有海商
利。虽然人们至今对权利内涵有着各种各样的解法船舶和非海商法船舶之分, 在船舶物权的法律
释, 但通常认为权利是法律为了满足某人需要而适用上具有不同的安排。海商法船舶首先要适用
赋予他的意思之力或者法律之力’〕。船舶物权正是海商法, 遵循海商法关于船舶物权变动、船舶优先
物权人为实现其利益而对船舶行使的权利, 其实权、抵押权和留置权等所作的特殊规定, 只有在没
质在于所有人具有直接之于船舶的力量, 并通过有相应规定时才适用《物权法》关于物权的一般规
船舶物权各项权利的行使而得以体现。定。而非海商法船舶则应按照《物权法》的一般规
我国学界对船舶物权所采用的界定方式并不则处理船舶物权的相关问题, 并按其动产的固有
收稿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