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第一部分综述
一、报告说明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
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关
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
露指引>的通知》的规定,结合 2012 年度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编
制而成。本报告是公司连续五年向社会公开披露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此前的一
份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于 2012 年 4 月公开披露。
本报告真实、客观地记录了太平洋证券在 2012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所做
的具体工作和重要信息,是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总结。
公司希望通过本报告的发布,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认
知,同时公司也希望接受社会监督,促使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 2012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公司”)自成立初
始即坚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以“守正、出奇”为行为准则,追求“宁静、致
远”的精神境界。报告期内,公司在持续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的同
时,逐渐形成了符合公司社会责任工作需要的企业文化;并进一步把社会责任融
入企业的发展战略、经营理念和运营模式中。
公司坚持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谋求经济效益、
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客户;积极
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并在此过程中追求公司与全社会的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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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以实现企业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协调统一”作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
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三、2012 年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所获得的部分荣誉奖项
1、公司工会荣获云南省财贸工会 2011 年度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一
等奖;
2、公司负责扶贫工作并做出重大贡献的相关个人获得的荣誉:全国妇女创
先争优巾帼建功三八红旗手(集体)表彰大会上,马永俐同志被全国妇联追授为
“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两项荣誉称号;国务院军队
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解放军总政
治部 4 部门宣布追授马永俐同志“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荣誉称号;
3、公司荣获云南总工会颁发的云南省 2012 年五一劳动奖状;
4、公司第三团支部获云南省直机关团工委 2010 年—2011 年度创先争优“五
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5、公司工会被云南省财贸工会评为第八期医疗互助活动三等奖;
6、公司党委荣获省直机关工委 2010-2011 年度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
组织”荣誉称号;
7、公司第四次被评为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优秀单
位”;
8、公司工会荣获云南省工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9、在 2010 年、2011 年两获“金钥匙”奖的基础上,公司在 2012 年中国
证券市场年会上再次荣获“金钥匙奖”;
10、公司上海营业部荣获“建行杯”第四届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诚信缴交企
业称号”;
11、公司玉溪营业部在由证券时报主办的“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暨第五届
中国最佳证券经纪商”评选活动中获得“中国最佳区域证券营业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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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司太原营业部荣获 2012 年度“山西资本市场投资者关系管理优秀单
位”荣誉称号。
第二部分股东和投资者权益保护
太平洋证券将股东和投资者、客户作为利益相关方的重要方面,通过采取切
实措施,充分保障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一、保障股东和投资者权益
公司通过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合规风控体系、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等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权益;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地位平等,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追求公司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所有股东地位平等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权责分明、各
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股东和债券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