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2年第四期 2012年5月3日
本期内容:
我局开展“规范农家乐价格行为”活动
民用瓶装液化气价格调整
我县2012年4月份主要商品价格走势分析
物价知识之窗——决定价格总水平变动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高淳县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价比三家”公示表(一)
高淳县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价比三家”公示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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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开展“规范农家乐价格行为”活动
为迎接金花节及五一节两大节日的到来,针对去年群众反应我县农家乐价格行为不规范、价格水平太高的现状,我局在去年底就着手进行了以大山、水乡慢城农家乐为主的价格行为规范活动。
一、春节前,在我局的提议下由桠溪镇联合县餐饮协会对大山农家乐的餐饮价格进行了审定,同时我局为大山村各农家乐经营户统一设计了《餐饮价目表》、《客房价目表》,其中《餐饮价目表》由各蓝溪大山农业休闲观光有限公司统一制作发到各农家乐经营户进行公示;
二、3月初,我局联合县工商局按照县金花节组委会的要求,对大山村及水乡慢城各经营户的价格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在大山村要求各经营户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餐饮价目表》,在水乡慢城要求各经营户配备菜单,供客人点菜;对酒水标价也作了规范,有吧台陈列的酒水,要求使用标价签进行标价,对没有吧台的要求使用酒水单标价;同时我们也对大山村各小商店也使用标价签进行标价。标价签及我局印制的简易菜单都免费发放到大山村及水乡慢城各经营户,并在每户都张贴了宣传标语,公示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
三、3月16日,我局在大山村组织开展了“价格服务镇村行活动”,对大山村各经营户进行了价格政策法规和明码标价知识的宣传和现场演示,提高了各经营户的价格法律意识和标价技能。
四、金花期间会同县工商局进行了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前后多次对逐户进行了督促检查,及时对不规范的行为进行了纠正。
通过这一阶段的工作,目前大山及水乡慢城农家乐的明码标价工作比以前上了一个台阶,价格行为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价格水平也比去年十一节期间有了一定的下降,金花节开幕至今,我们也没有接到外地游客关于农家乐经营行为不规范的举报投诉。
民用瓶装液化气价格调整
根据《南京市民用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联动办法》(宁价工[2009]203号)及有关规定,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基准价格调整如下:
,上浮幅度为3%,下浮不限。
本通知2012年4月5日起执行。
我县2012年4月份主要商品价格走势分析
本月我县监测的主副食品中蔬菜价格小幅波动;肉类价格呈下降趋势,部分水产价格止跌回升;粮油、白糖特价;部分农资价格上涨。
一、蔬菜价格有涨有跌,小幅波动。3月份以来,蔬菜价格涨跌互现,以涨为主。至本月,蔬菜价格一直较为平稳,小幅波动,五一节前波动较大。青椒、黄瓜、茄子、芹菜、四季豆、韭菜、冬瓜等价格有所下跌,、3元、6元、4元、6元、、、、、、5元、2元、2元,%、%、25%、%、%、%、20%。这些品种价格下跌与季节和地产菜大量上市有关。西红柿、青菜、大白菜、土豆、包菜、毛豆的价格有所上涨,、、、2元、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