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Shiji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 16 号院 35 号楼(附属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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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基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
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1,4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5,600 万股
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仲初、公司股东焦梅荣
(李仲初之岳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其他股东业勤投资、陈国强、李殿坤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年内不得转让。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李仲初、李殿坤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6 年 6 月 28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
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
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
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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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基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1、本公司作为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
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本公司从 2001 年 3 月 9 日起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按照 %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04 年以后按照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软件分
公司 2003 年 6 月至 2005 年 12 月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如符合新技术企业的
条件,再申请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发[2000]18 号”文《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
规定,公司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 年前按 17%
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以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即征即退,自行开发软件实际税
负为 3%。2003 年度、2004 年度及 2005 年度公司收到的增值税返还金额分别为
103, 元、5,195, 元及 6,970, 元。
公司的子公司上海石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在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内注
册,并经上海市科技技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浦东新区“十五”期间
财政扶持张江高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园区内新认定的
新办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联合体,其三年内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可
分别补贴 4%、5%、7%,第四至第八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可补贴 %。2003 年度、2004
年度及 2005 年度公司收到的财政补贴金额分别为 119, 元、1,289, 元及
2,192, 元。
2003 年度、2004 年度及 2005 年度公司收到的增值税返还及财政补贴金额分别占
当期净利润的 %、%、%,如果国家调整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上述扶持政
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