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
泰电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正泰电器 2013 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证券发行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6 号文核准,浙江正泰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5,000,000 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5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4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 1
月 14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7 号)。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1
年 1 月 11 日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有关规定,已将原作为发行费
用扣减股本溢价列支的相关费用 728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上述款项已于 2011
年 3 月 22 日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乐清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协商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上海诺雅克电气有限
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诺雅克”)、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松江支行、
国泰君安四方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执行《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定期向保荐机构提供银行对账单,及时
通知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5 个定期存款子账户
和 1 个通知存款子账户,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乐 270501040087777 12,753,
募集资金专户
清柳市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乐 27050104008777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