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REANDA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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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11
委托单位: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 85866870
传真号码:(010) 85866877
网真号址:
REANDA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利安达专字[2013]第 1121 号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 对后附的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
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的要求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该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审慎调查以及我们认
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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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说明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 2012 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孙莉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耀堂
中国·北京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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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87号)文件《关于核准新疆西部牧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扣除承销佣金和保荐费用等
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费用3,,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上述资金已
于2010年8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验字[2010]第
105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2年度,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