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2013年全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闽政办〔2013〕14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经贸委制定的《2013年全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27日
2013年全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计划
省经贸委
(2013年1月)
为进一步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提升产业发展整体素质,结合我省实际,扎实推进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对接、新兴产业倍增、行业对标节能、创新驱动、“两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
一、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
(一)主要目标
全年完成技改投资2600亿元,增长30%,占全省工业投资的比重达50%以上;组织实施“百项千亿”重点技改项目500项,投产150项。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
。各设区市技改投资目标为:福州市660亿元、厦门市200亿元、漳州市250亿元、泉州市470亿元、三明市470亿元、莆田市140亿元、南平市120亿元、龙岩市220亿元、宁德市70亿元。各设区市应强化措施,推进目标落实至各县(市、区)。
。滚动实施“百项千亿”重点技改项目,完善季度跟踪调度和通报制度。一季度各地组织开展“重点技改项目集中开工投产”活动。2月底省里召开集中开工投产项目推进会,逐一协调,强化土地、环境和资金等要素保障,确保一季度100项重点技改项目开工投产。各设区市每月5日前将市级重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报送省经贸委。
。跟踪、对接国家“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筛选储备一批符合专项扶持重点的项目,力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扶持计划。强化对403个、总投资296亿元的国家技术改造投资计划项目的管理,加快144个在建项目实施进度,督促已建成或基本建成的259个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技改项目储备机制,省级建立万亿技改项目库,每个县(市、区)至少有3个省级技改储备项目。各设区市要进一步简化项目核准、备案手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做好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技改项目储备工作,按季度对项目储备库进行更新,分层级、分行业、分阶段推进项目滚动实施。
。安排3亿元财政专项资金,按项目建设期内银行贷款实际发生额或技术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贴息或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前期经费,重点支持具有、经济效益显著的大项目、好项目。各设区市、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将“百项千亿”重点技改项目的融资需求纳入银企对接内容,定期向金融机构推介需贷款支持的技改项目情况,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落实省政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十二条措施等系列扶持政策。加强对船舶、模具、闽东电机电器等“一业一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落实,组织召开船舶、模具政策宣贯会。制定出台支持企业异地搬迁技术改造政策。
。对各设区市技术改造投资目标完成和技术改造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