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西财经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反垄断法对行政性垄断的规定及实施问题研究
姓名:陈欢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经济法学
指导教师:蒋岩波
20081001
摘要我国的《反垄断法》在年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在市场经济法律体前中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治大背景下,此法的实施并不能如人所料的发挥它的“经济宪法δ堋T谖夜泄胤葱姓月⒍狭⒎ǖ奶致酆脱芯康随着反垄断法的正式实施,目前对反行政性垄断的实施问题进行研究的文章并不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另外还设专章对当前中国社会较为典型的六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予以明确禁止。这不仅有利于政府意识,从而自觉抵制这样的违法行为发生。垄断的法律责任、执法机关的职权配置、执法机关的权限配置等具体实施的问题规定的过于薄弱;另外,该法在法律责任和实施方面也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在司虑的不够周全,将直接影响法律的实施。而且其中的一些实施规制也把有着经济要想保证执法的顺利实施,必须要有一整套和它相匹配的实施程序和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规定,确保该法排除人为的主观因素正确有效公平公正地实施。从这法实施建议及相关的完善对策。同时对相关司法制度的构建和对相应的政治经济系中,反垄断法在保护、促进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起着基础和统领作用。但在当文章已为数不少。这种研究上的“繁荣”,对我国的立法有着直接的推动作用。但多见。所以,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对反行政性垄断的具体实施问题进行研究。在我国《反垄断法》中,对行政性垄断行为进行了专章规定,采用概括和列举并行的方法明确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反垄断法》不仅在总则中设有一般性条款,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官员明辨是与非、区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而且也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反限制竞争但是,《反垄断法》这只能作为反行政性垄断法律实施的基本法。因为《反垄断法》中对于行政性垄断行为的相关规定还不够具体、成熟。如:对反行政性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中还需要探索,法律实施后会由于执法程序的缺失造成制裁不力和执法不严的问题。这样的立法在体现和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的立法宗旨方面考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在一定程度上置于行政法规的下位法,是错误之举。所以要避免反垄断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包括行政执法单位对它的干扰和阻碍;处理好主管机关的职权和办案程序同司法程序的衔接关系。个角度考虑,对行政性垄断的规制也同样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努力。所以要结合我国当前的具体国情和国外的立法经验对反行政性垄断执法在我国的具体实施问题进行研究。结合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性垄断的规制现状和我国当前的政治经济体制同时借鉴国外国家的经验,逐一对我国的反行政性垄断舰制缺陷提出可行的立法、执
体制进行改革,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对行政性垄断实施问题做出更完善的对策构想。由于笔者水平有限,很多问题还存在遗漏,还有待通过进一步的研究对此问可实施性构想题进行完善。【关键词】:行政性垄断立法不足法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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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血际η┟阂佳掌冢嘿椋篺独创性声明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C艿穆畚脑诮饷芎笞袷卮斯娑本人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入已经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江西财经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所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本人完全了解江西财经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
一、绪论引言一中国反垄断法第一案引发的法律思考者查询需支付查询信息费和电话费。质检总局为了帮助中信国检达到垄断的目的,对。质检总局的%股份是判定是否是行政性垄断的关键。假如国家质检总局行为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师送达了书面裁定,称“本院不予受理”。但是原告认为,起诉无论从哪个角度断法》实施之初提起诉讼,表明了公众对该法充满期待与行政性垄断问题在反垄的期待与呼声;其次,此案件的最终裁决直接关系到政府对该法实施的态度,更年日,我国的《反垄断法》开始正式实施了。从反垄断法立法之初到该法实施,最受关注的就是“反行政性垄断’’的问题,对此争议也最大。就在反垄断法实施的第一天,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就遭遇了反垄断法的第一起诉讼。北京曳牢逼笠担ü抑始熳芫炙咧帘本┦械谝恢屑度嗣穹ㄔ海对的是他们大力推行的“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5缱蛹喙芡怯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