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治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摘要: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来说,一个重要的课题是如何健全法治,以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文章论述了法治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重要保障、基本途径、努力方向与理想目标几个方面的重大作用,强调了法治的不可或缺性。
关键词:法治保障和谐社会权利公平
中图分类号:DF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12-041-02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我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三位一体,扩展为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和谐社会四位一体的飞跃。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法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已成为人们探讨的一个话题。
一、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法律的产生都是为了解决矛盾、化解矛盾,使社会归于平和。维护自然的和谐、社会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成为法律的终极价值所在。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不可能生活在一个绝对井然有序、有条不紊的理想王国。而这就自然需要法律来治理社会秩序,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形成的基本标志和必要条件。和谐是一种有序的状态,和谐社会必定是运行有序的社会,社会运行有序体现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社会纠偏机制能够及时发挥作用。一个社会安定有序,本身就是不同利益群体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表现。因此,秩序构成了人类理想的要素和社会活动的基本目标,它的存在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前提。一个社会如果处在动荡不安、混乱无序的状态下,人民群众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相处,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社会的和谐除了要有稳定安宁的政治环境,还要有运行良好的社会秩序。法治是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良好的秩序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标志,法律的功能和使命就是通过有效地解决纠纷、防止纠纷来形成和维持秩序。第一,法治能有效地预防纠纷的发生。在我国目前这样一个社会转型阶段,各种社会矛盾激增,法治以其强制力和威慑力预防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的产生和发展,缓和矛盾增长趋势,防止纠纷发生,保证社会各种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第二,法治能有效地解决纠纷。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利益追求,这种差异在丰富社会生活内容的同时,也容易造成人们之间的冲突和混乱,法治为控制无序与混乱不仅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来协调、支配和控制人们的行为;还设定了独立的司法机构、仲裁机构,由其运用特定的法律规则解决纠纷,并且裁判的效力是由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秩序保障。
二、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法治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最重要的保障,具有无可替代性,这是因为:过去的人治时代是推崇个人权威的社会。随着社会的越来越发展,人类社会越来越崇尚法治的社会。法律经过特定的机关、一定的程序制订并颁布后,就具有了至上的权威性,成为全社会所有成员都要遵守的准则。无论是个人、团体、还是国家机关和执政党,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种至上性包括了几点:(1)法律之于任何社会势力为至上。一个社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