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通知张武办〔 2010 〕7号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陵源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等 4 个文件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军地坪街道党工委,森林公园党委,区直(垂直) 各单位党组织: 经区委同意, 现将《武陵源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武陵源区农村党员分层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后进村(居) 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武陵源区大学生村官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委办公室 2010 年3月 24日武陵源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张武发〔 2009 〕 12 号) 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原则统一标准,分类组织;量化计分,客观公正;促进工作,鼓励创新。二、考核对象全区所有基层党组织。三、考核内容按照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确定的党的建设工作目标和具体内容, 结合上级组织部门年度工作安排,每年年初出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四、考核方式 1. 乡镇( 街道) 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所属各党组织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考核。行政村(居) 、社区党组织由所属乡镇(街道) 党(工)委负责考核, 区委组织部进行督查指导。 2 .党的建设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 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 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年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 党的建设考核实行对单位考核与对人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一方面纳入对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 另一方面纳入对乡镇党委书记、区直(垂直)单位党组书记、行政“一把手”,以及乡镇分管组织的党委委员、区直(垂直)单位党支部书记的个人考核。五、考核程序党的建设考核按照“听、查、访、测、评”等五个程序进行。 1 .听取党组织负责人一年来抓党的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汇报;2 .检查党的建设工作阵地建设, 查看党的建设工作原始记录,如工作计划、总结,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学习日落实情况,缴纳党费情况及台帐等资料; 3. 深入到相关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开展走访调查, 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4 .组织群众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测评; 5. 在听、查、访、测的基础上, 结合平常考核及督查情况, 考核组如实评价被考核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 按照百分制考核细则客观公正地进行量化打分, 给出综合评价, 经区委组织部研究后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六、奖惩措施 1. 各单位党组织年终考核分达到 90 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年终考核分在 80分-90 分的评为合格等次,年终考核分在 60分-79 分的评为基本合格等次,年终考核分在 60 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等次单位。 2、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评先和干部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单位, 党委( 党组) 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个人年度考核中才可被评定为优岗, 事迹突出的给予记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单位, 党委( 党组) 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个人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不称职,也不能参与区级其他奖励项目的评选。七、组织领导 1 .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高度重视, 积极主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乡镇(街道) 党(工) 委书记每年要向区委常委会就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述职, 区直单位党组负责人每两年要向区委进行一次党建工作专项述职。 2 .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 结合本单位实际, 确定具体工作目标,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切实抓好落实。各乡镇( 街道)党(工) 委要结合实际制定《村(居)党的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3. 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要向组织部门报送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党的建设信息、工作经验、调研文章等材料, 以便总结经验,推介典型。武陵源区农村党员分层量化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张武发〔 2009 〕 1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党员分层量化考核管理对象为村级党组织全体党员。二、考核方式 1 .根据农村党员的年龄、职务和自身特点,以村级党组织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四个层次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第一层次:村党支部书记和是党员的村委会主任; 第二层次:村“两委会”其他成员中的党员; 第三层次:年龄在 60 周岁以下的在家无职党员; 第四层次: 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含 60 周岁) 的在家无职党员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