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制度名称车辆补贴管理办法编号执行部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公司员工的车辆使用问题,同时明确车辆购置、使用及其相关费用的处理,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办法的实行范围仅限于公司需经常外出联系工作(业务) 、拥有私人车辆和驾驶执照的员工。第三章补贴标准第三条按照固定基数加审核追加的补贴方式进行车辆使用补贴。凡属本办法实行范围的人员,补贴标准由公司根据不同职务和岗位以及每辆车的平均耗油量、所在部门、用途、使用范围以及使用频率的高低,核定出每月应补贴的基准额度,进行定额补贴,每半年时,根据该阶段行驶总里程( 半年期间里程差)、费用总额、工作成绩、书面申请报告等对需要追加补贴的由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额外补偿。( 本补贴包括车辆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保养费、路桥通行年费、车辆装饰费、日常维修维护费等) ,其他费用不予进行补贴。补贴标准详见“附件一”,补贴以现金形式随工资一起按月发放。第四章车辆产权归属第四条已购自备车的员工,该车产权必须是本人,并与公司签订《车辆补助协议》。第五章申请程序第五条所有适用本办法需享受车辆月度补贴的,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从次月起即可享受车辆月度使用补贴。第六章职位变动的适用情况第六条已享受本办法的员工,职位变动后,车辆月度使用补贴标准自职位变动之日起,于次月开始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车辆月度使用补贴标准。协议期内人员辞职、被免职或工作调出的,从变动的次月起停止享受车补待遇。第七章车辆管理第七条本办法执行后,已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用车时必须坚持以服务工作为原则,提高工作效率为前提,加强公司对内对外的办公形象为根本原则。办公用车管理具体如下: 1 、已享受本办法的员工,每旷工 1 天,扣发 1 个月的车辆使用补贴费用;累计旷工 3-6 天的,扣发6 个月的车辆使用补贴费用;累计旷工 7 天(含)以上的,公司将取消该员工的车辆补贴享受政策。 2 、实行车补后,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日常工作中,因公事外出必须使用自备车辆。自备车辆要以公司业务使用为主,不得耽误正常工作。 3 、享受车贴人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事故和违章的费用,全部由车主自理。 4 、公司购车补贴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人事部,主要负责补贴对象的审核、协议签订、及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5 、针对已购车辆并符合享受补贴标准但未享受车补的人员,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享受相关汽车费用补贴。 6 、享受车贴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补贴车辆不得挪作他用,不准用作盈利性运输,一经发现有影响企业公众形象的行为,公司将立即终止对该车的所有补贴,并对被补贴人员作行政处分。 7 、未享受本办法的员工,外出办公,报销路费。第八章附则第八条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第九条本制度归口行政人事部发布、修订并进行解释。第十条本制度批准(签发)权为公司总经理。第十一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第十二条本制度为目前最新修订版本,公司以前颁布的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规定、通知等,均宣布废止。附件一车辆月补贴标准对照表姓名职务级别车辆月度基准补贴标准备注××× 总经理实报实销××× 财务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行政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销售部经理 1500 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