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新形势下的国企改革发展建议.docx

格式:docx   大小:19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新形势下的国企改革发展建议.docx

上传人:阿哈哈哈吧哈哈哈 2021/9/2 文件大小:1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新形势下的国企改革发展建议.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新形势下的国企改革发展建议
摘要:国企改革对于我国的未来发展来说是极为重要的。针对国企改革本文提出如下建议:积极重塑政企关系;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逐步退出垄断领域;继续加强廉政建设。希望本文提出的观点可以有效促进我国国有企业未来的改革与发展。
关键词:十八大 国企改革 政企关系 廉政建设
改革开放之后,国企改革问题一直深受社会关注,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全国各地陆续掀起了国企改革的浪潮。在相关政策方针的指引下,我国国有企业未来改革的方向在哪里呢?具体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呢?针对上述问题,特提出如下发展建议。
一、积极重塑政企关系
政府在我国的国企改革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应是“服务者”角色。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应是一种平等关系,政府应是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效维护者,而国有企业则应成为可以自负盈亏的经济主体。对于政府来说,不应对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采取过多干预。要想保证我国国企改革之路的顺利、健康发展,必须重塑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要做到这一点,具体可以采取如下策略:首先,转变政府的传统观念。政府应改变传统的官本位思想,积极倡导建立新的服务理念,为国企改革服务。在今后的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政府应不断完善相关改革措施,并不断培养和提高国有企业领导人的企业家素养。除此之外,还应在国有企业的市场发育中扮演重要角色,坚持以市场为重要纽带,有效协调好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最终形成一个合作、服务关系。其次,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必须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在法律条文中应明确规定国有企业是一个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是一个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应规定国有企业和政府之间在法律上不存在隶属关系,二者应是平等法律主体。只有将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进行重塑,国有企业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才能真正摆脱政府的控制,在市场竞争中真正发挥其活力,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自身的应有贡献。

二、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我国十八大报告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均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进行了重申。为响应党中央的相关精神,很多地方政府均采取积极举措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诸如,结合不同国有企业的业务特点,确定了较为合理的国有股比。总体而言,即是对那些公共服务型的国有企业来说,适当减少国有控股比例;对那些政府投资的公司,国有控股比例可以相对较高;对那些以追求经济效益而成立的国有企业来说,应充分做到依托市场,减少国有控股比例。在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到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的重要作用。针对部分国有企业,政府应该积极采取优惠政策,有效吸引非国有资本的投入,从而有效放大国有资本对民间资本的带动效应。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应适当降低政府在国有企业中的控股比例。在这样的政策指引下,在未来会有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到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中,从而有效促进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健康、长远发展。在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积极鼓励员工持股,通过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帮助国有企业挽留更多优秀的人才。当员工可以持股之后,他们便会更加忠诚于企业,更愿意与企业共进退。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员工持股改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