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海洋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与时限图
次序
程序
时限
法律依据
一
发现违法行为
最长时效为2年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二
立案
不予立案
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10日内
《海洋违法案件查处期限暂行规定》第三条
三
立案报备
电子报备在《立案审批表》经书面批准的当日;
书面报备自《立案审批表》经书面批准3日内
《海洋违法案件立案报备工作暂行规定》第四、第五条
四
调查终结
自海洋违法案件立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海洋违法案件查处期限暂行规定》第六条
《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五
提交调查终结报告
案件调查终结后5日内
《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海洋违法案件查处期限暂行规定》第六条
六
召开会审会
自调查终结报告提交之日起10日内
《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海洋违法案件查处期限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一款
七
审定拟处理意见(行政办公会)
案件会审结束后7日内
《海洋违法案件查处期限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
八
送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
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同意拟处理意见的3日内送达
《海洋违法案件查处期限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三款
九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在3日内提出/未提出陈述申辩或未提出听证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
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的,未作出重大变更的于听证结束后5日内;作出重大变更的于重新告知后5日内
《海洋违法案件查处期限暂行规定》第九条
《海洋违法案件查处期限暂行规定》第十条
《海洋违法案件查处期限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十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出决定后7日内
《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海洋违法案件查处期限暂行规定》第九、第十、第十一条
十一
海洋违法案件查处时限
3—6个月(从立案到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海洋违法案件查处期限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十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0日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
十三
催告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
十四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催告书送达10日后;
自处罚期限届满3个月内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
法条链接:
一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海洋违法案件查处期限暂行规定》第三条案件承办部门应当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 10日内,完成立案前期准备工作并提请审批《立案审批表》。在拟对海洋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之前,案件承办部门应当查询《中国海监海洋违法案件立案报备系统》,对其他海监机构已经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三
《海洋违法案件立案报备工作暂行规定》第四条中国海监机构应当在《立案审批表》经书面批准当日完成电子报备.
《海洋违法案件立案报备工作暂行规定》第五条中国海监机构应当自海洋违法案件《立案审批表》经书面批准之日起3日之内,或者自接到下级书面备案之国起3目之内,完成向上级海监机构的书面各案或通报工作。书面报备具体程序是:
(一〉中国海监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