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理化改进建议奖励制度
合理化改进建议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向企业献计献策,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规范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群众向企业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是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挖掘职工的智力潜能,发展经济的重大措施;也是依靠职工群众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发动职工群众向企业献计献策,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目标,提高职工综合素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开展,在提高施工质量,搞好文明安全施工,发挥管理效能,增产节约,增效节支,改进服务工作中,发掘职工群众的聪明才智。
第四条:职工群众向企业献计献策是长期的、经常性的活动,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将该活动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补充。
第五条:职工群众向企业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原则是“信任、鼓励、支持、采用
”。
第六条:发动群众向企业献计献策、提合理建议活动,从组织、发动、提出、收集、采纳、实施、审核到奖励,是一个多环节的过程,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机构和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七条:为保证职工群众向企业献计献策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成果评审领导小组,由技术总工程师任组长、技术工艺主任任副组长和有关部门领导人组成领导小组。
第八条:评审领导小组是职工群众向企业献计献策活动的领导机构。其职责是:为活动提出课题;组织发动职工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审批建议项目的方案和奖励等级;负责领导项目的实施奖励、上报等有关工作。
第九条:在评审小组负责好日常工作,并进行组织、宣传与发动,具体审查工作由领导小组研讨审核。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职工群众生产部,对职工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整理、分类、转达、上报。
第十条:采纳、实施等过程前应做好建议人、实施单位、项目、件数、初审和创造价值等方面的记录,同时填奖励申报表,报主审领导小组进行鉴定、审核、归档。
第十一条:各级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审,每年度进行一次表彰、奖励。
第三章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的范围
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企业施工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技术改进是对机器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结合施工企业的特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施工机具的改进;
(2)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技术的改进;
(3)节约材料(以三材为主办、能源的措施和办法;)
(4)工程设计的改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5)“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
(6)企业现代化管理办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经营管理的建议;
(7)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职业道德建设的建议。
第十三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是相对于目前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精神文明建设有所提高和改进而言,所提建议应具有超前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经过建议人的努力,促使其实现的,均属于本范围。
第十四条:工程设计改进的一般原则是:技术上必需合理、可行,经济上必需有效益,并能使集团受益的建议。
第十五条:对于发现设计上有重大缺陷,并提出修改方案,从而是避免了工程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