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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央民族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办法文章发布者: wugq 文章发布日期: 2007-09-21 浏览人数: 318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有更多自主发展的空间,进一步确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管理模式,促进学科、专业之间的相互融合,推动课程体系结构的调整和教学内容的深入改革,提高综合办学实力,保证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和相关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学制与学分第二条标准学制为 4年的,学****年限为 3-5 年;标准学制为 5年的,学****年限为 4-6 年。第三条各专业学分要求如下: 专业类别四年制五年制双学位班专业文史哲经管法教类 147 学分 192 学分 203 学分理工医类 152 学分 194 学分 212 学分艺术类(文学) 美术 145 学分音乐 145 学分舞蹈 145 学分教育学体育类 145 学分第四条学生通过每学期适当多选或提前选修课程,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可以提前毕业。提前毕业的学生须提交书面申请,经院(系)审查,教务处审核, 由主管校长批准。第五条已经提前取得规定的学分的学生,仍可按标准学制毕业。选修超过规定部分的学分需要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第六条学****困难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可以延长学****年限。延长学****年限须本人书面申请,院(系)审查,教务处审核,由主管校长批准。延长学****年限期间,需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第七条各专业学生跨专业(含跨校)选修课学分不能低于总学分的 10% (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和体育系学生的跨专业选修课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5%)。第三章创新奖励学分第八条创新奖励学分是对学生在学期间获得科技奖项、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的奖励学分。第九条申报创新奖励学分的基本条件如下: (国际刊号 ISSN ,) 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或课程相关的学术论文、著作、译著、作品等。 ,成果通过鉴定。 、科技制作、科技比赛等活动获奖。 ,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取得专利。 4条尚未涉及的具有创新内涵的各种成果(须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第十条创新奖励学分的申报: ,集体取得的创新成果由指导教师负责组织申报。申报时需详细填写《中央民族大学创新成果奖励学分申报表》, 并提供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系)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初步审定,提出评定意见, 报教务处核批,方可获得创新学分。 ,由教务处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有关专业委员会进行评审认定,此认定为最终认定。 ,应记录进学生的成绩单,其课程名称为“创新奖励学分”。第十一条创新奖励学分评分标准 -4个学分。具体评定时可参照下列条款进行: (1)学生在学术期刊[1] 发表论文奖励学分标准: 作者排名国际刊号 ISSN 国内核心期刊国内一般刊物独立完成 第一作者 321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0 (2)学生参加科研课题奖励学分标准: 排名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横向课题第一 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