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设备、备件外委维修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为规范设备、备件外委维修管理, 确保维修质量, 保证修理范围的合理性和修理合同的时效性, 满足设备正常、安全使用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一切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及其备品配件的外委维修(含工序加工) 管理。 3 定义: 外委维修: 指因不具备技术、工器具、资质等条件的情况下, 需将设备送到修理单位委托修理或外聘维修人员进入现场修理。以下简称外委。 合格外委单位: 指经公司审查认证, 认为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实力, 可以对公司相应设备进行修理的修理单位(不包括原设备厂家)。 4 职责: 使用部门:负责外委维修计划的提出;对维修件的解体(如需要)鉴定,配合供应处维修件维修过程的监督, 所需图纸、资料的提供; 维修技术协议的签署及维修后的使用质量考核和验收。 设备能源处: 负责外委维修计划的审批, 参与维修件的解体( 如需要) 鉴定, 参与维修件维修过程的监督, 负责外委维修的到货质量初步验收。 供应处: 负责外委维修单位的选择与评估; 负责外委维修的联系, 对维修件维修过程的监督,; 负责外委维修的到货质量初步验收; 负责外委维修的质量异议受理及处理。 仓储管理部门:负责外委维修件的收、发、存。 机修分厂:负责外委维修件的筛选,汇总;负责维修件的解体(如需要)及鉴定,配合供应处维修件维修过程的监督。 5 内容: 外委维修运作流程: 1)、外委维修运作流程: 计划申报(使用部门) 计划审批(设备能源处) 解体确定维修项目(如需要) (使用部门、机动分厂、设备处) 签订技术议(使用部门) 签订维修合同(供应处) 发货(使用单位、供应处、仓储管理部门) 维修过程(使用单位、供应处和设备能源处、机动分厂) 维修厂家验收(供应处、设备能源处、使用单位、机动分厂) 入库验收(使用单位、供应处和设备能源处监督) 使用情况反馈(使用单位) 2)、外委维修质量异议处理运作流程: 书面提出质量异议(使用单位) 质量异议鉴定(设备能源处、供应处、使用单位、机动分厂、外委单位) 确定处理方式并签署书面处理协议(供应处) 处理结果送达各方(设备能源处) 处理结果执行(财务处)。 外委维修计划: 必须填写《外委维修申请表》,同时应提供图纸、相应技术资料及技术协议、修理项目确认表。 外委维修审批。 部门内部审批 . 外委维修申请人必须先对申报内容在分厂仓库、公司二级库确认无库存或库存不足,外委修理项目必须确认分厂内部无修理能力, 才能上报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 . 申请部门负责人接到《外委维修申请表》后,应负责判断是否可以分厂内部维修或外委。 . 2 公司审批 . 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设备能源处判断是否公司内部维修或外委维修。 . 如公司机修分厂等单位有能力可以修理的,则下发机动分厂等单位工作任务单实施。 . 如需要外委维修, 编制《外委维修单》由设备能源处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批后送供应处执行。 . 反馈申请部门的《外委维修计划表》落实情况到申请部门,申请部门按实际安排情况跟踪维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