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陕人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我的受
教育权》(下)教学设计
千阳县红山初级中学 赵会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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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标分析:
《课程标准》要求学生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
新课标要求把教学过程看成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本着“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的宗旨和核心理念,我采用“先学后导、问题评价”教学模式,让学生借助教材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和网上收集的资料,在自学,讨论,交流,探究中完成本节教学内容,增强学生的维权意识和提高学生的维权能力。
教材分析
1. 课标中对本节内容的要求: 《课程标准》要求学生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2. 本节内容的知识体系:
一、受教育的重要性,当今社会人人都要受教育,人要终生受教育
我的受教育权 二、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容侵犯
三.受教育也是一项义务——义务教育
3、本节内容在教材中的地位,前后教材内容的逻辑关系。《我的受教育权》在八年级第三单元第十二课第一节,在《课程标准》权利与义务这部分内容中占 据重要地位。是公民权利中重要权利之一,而且这项权利对于个人生活有着重要作用。只有认识到这一权利的重要性,才能更好地履行这项义务,为将来更好适应社会奠定基础。
4、为什么学本节内容?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迅速增加,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社会竞争空前激烈,在这种情况下,教育对于个人、社会、国家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让学生通过学习本节内容明白“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的道理,可以充分了解自己享有哪些受教育的权利,明确自己受教育的义务,转变思想观念,改变厌学情绪,努力完成学习任务,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为搞好各门课学习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学情分析
1、学生认知发展分析:通过一年多的教学和训练,学生已经基本掌握了自学方法,可以通过自主学习环节完成基本知识的学习,并能通过小组讨论理解教材中的基本观点,学生也有一定的搜集信息的能力和条件,可以放手让学生自己寻找相关素材,进行分析讨论,增强教材知识的说服力,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内容,并能运用教材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2、学生认知障碍点:学生在运用课本知识分析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时,还不能充分运用
教材观点,只会用自己的话去说,且缺乏条理,特别是不知道用法律条文来说明问题,在这点上还要教师做更多的指点。
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树立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珍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2)树立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的意识。(3)自觉接受义务教育,履行自己的义务。
2、能力目标:(1)正确认识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2)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3)培养依法同侵犯受教育权的行为作斗争的能力。
3、知识目标:(1)知道教育对于个人生活及国家发展的重大影响。(2)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3)知道公民受教育权的基本内容。(4)知道受教育权利不容侵犯。(5)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6)了解实行九年级义务教育的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