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谈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
邢
欣
( 山西大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山西 太原 030006)
摘 要: 介绍了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及益处,并从工程项目造价审核角度探讨了政府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的审核方法,以期为工程 造价审核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从而推动建筑业的发展。
关键词: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
中图分类号: TU723. 1
文献标识码: A
督、控制。工程造价主要取决于各项工程 量 和 单 价,一 般 的 工 程
造价概预算不外乎对这两个主要因素进行计算。因 此 审 核 工 作 可以通过对照设计图、施工图核算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实现对计量 的监督; 由于一般工程项目周期较长,因此对于各项单价的确定, 除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外还应从历史变化规律、市场行情等方面 进行多方面综合考虑,尽量减少可预见的单价变动 ( 对审计而言, 主要是周期性或是市场供求变化引起的单价下跌 ) 而导致的合同 金额不准确。通过这些工作可以从事前监督的角度,从被动的项 目结算审核转入到事前主动的预算审核中。此外,在这一阶段还 有几个需要注意的方面: a. 审核部门事先介入政府( 公共) 工程合 同金额的确定,需要有效的行政乃至法律支持; b. 工 程 固 定 总 价 合同应严格依据造价预算而不是其他; c. 审核部门应在预算开始 时即同步或慢半拍履行审核监督职责,否则会影响合同签订的时 间,导致工程项目延期或是事前审核被搁置。
2) 加强事中跟踪审核,对隐蔽工程、设计变更的跟踪与监督。 合同签订后,工程往往进入实施 阶 段,这一阶段审核部门的 主要职责是进行跟 踪 审 核,工作的重点在于对隐蔽 工 程、设 计 变 更等进行及 时 有 效 地 监 督、记 录,为 日 后 的 审 核工作做好准备。
对隐蔽工程的审核是工作难点,介入得过早或过晚都不能取得良 好的审核效果。对此项的审核需要完善跟踪机制,保持对项目进 展的关注,该出手时就出手; 还可建立长效的周期性通报制度,让 承包商主动通报或是审核部门主动取得工程进展信息; 或是建立 隐蔽工程里程碑通报制度,让承包商在审核部门希望介入的时点 主动通报工程进展情况等。此外,还应在制度上确立审核部门参 与隐蔽工程验收 监 督 的 权 力。工程项目实施中的变 更 也 是 审 核 工作的难点之一。这类工程任务本身一般并不复杂,复杂之处在 于任务变更往往使某些任务减少和某些任务增加并存,如果按通 常做法进行事后结算审核,则会遇到承包商在增加和减少工程量 上纠缠,以致扯皮不清。本人认为对于变更任务应继续加强跟踪 审核力度,在事中尽可能地监督每项变更,充分了解、摸清增减情 况,收集充分的审核依据,为结算审核做好准备工作。此外,由于 审核人员不是工程技术人员,不可能仔细地了解每项任务或者变 更的相关内容,这一方面需要承包单位的配合,另 一 方 面 需 要 加 强和第三方的合作,尤其是加强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合作,确 保事中审核工作的有效进展。
3) 妥善事后结算。
工程完工后,对项目的结算审核 是实现审核监督的重要环 节。在审核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往往遇到前面提到的两个 审核环节缺失,加之《合同法》相关条款 的 规 定,使我们无法打开 工程造价“黑箱”,结算审核停留在对具体工作实施与否的定性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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