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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更新村企合作操作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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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更新村企合作操作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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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市城市更新村企合作操作指引
旧村改造作为某某省“三旧〞〔旧村庄、旧城镇、旧厂房〕改造的一局部,在各地市的更新改造过程中均占有一席之地,但旧村庄的改造一直存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不足的问题,因此,在更新改造的进程中,各地纷纷发现,通过引入合作企业来进展更新改造是旧村改造的一大契机,本文就某某市旧村改造中村企合作的相关政策进展分析,不足之处敬请斧正。
一、某某市城市更新村企合作政策演变
自某某省开展“三旧〞改造以来,某某市就旧村改造问题曾屡次出台相关文件 本文以某某省开展“三旧〞改造为起点,不赘言某某省开展“三旧〞改造前的相关“城中村〞改造政策,如《中共某某市委办公厅 某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假设干意见》(穗办〔2002〕17号)和《中共某某市委办公厅 某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穗办〔2008〕10号)等。同时,为方便阅读,本文以文号简称相关文件,如《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简称为“〔2009〕56号文〞。
,从最初未涉与村企合作政策到如今对村企合作程序进展具体规定,从中可窥得某某旧村改造的政策脉络,相关政策列表如下:
发文日期
文件名称
村企合作政策
2009年12月31日
《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之附件《关于某某市推进“城中村〞(旧村)整治改造的实施意见》【已废止】
“全面改造项目立足于市场运作,除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外,应当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招商融资进展改造〞未规定合作改造政策
2011年8月8日
《关于印发进一步规X城中村改造有关程序的通知》〔穗旧改办〔2011〕51号〕【已被替代】
“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确定为自主改造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或集体表决方式选择合作企业。〞
2012年6月6日
《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补充意见》〔穗府〔2012〕20号〕【已废止】
““城中村〞自主改造项目选择合作企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报区政府以公开招标方式引进有实力、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的合作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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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日
《某某市城市更新方法》〔某某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现行有效】
“旧村改造项目用地,村集体可选择保存集体土地性质或按规定转为国有土地;复建安置地块只能确权给集体经济组织,转为国有土地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融资地块转为国有土地,可采取公开出让给市场主体或协议出让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全资子公司或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按规定公开选择的市场主体组成的合作企业等方式供应土地。〞
2015年12月11日
《某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某某市城市更新方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中的《某某市旧村庄更新实施方法》【现行有效】
“旧村庄全面改造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模式:〔一〕征收储藏。〔二〕自主改造。〔三〕合作改造。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引进开发企业合作参与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申请将融资地块协议出让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主体组成的合作企业;或者通过融资地块公开出让引入合作企业进展改造。〞
2017年6月5日
《某某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现行有效】
“根底数据经区政府审核公布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引入合作企业,更新部门应加强根底数据核查和监视管理。引入合作企业的公告时限参照《某某省实施〈中华人民某某国招标投标法〉方法》的规定,不少于45日。〞
2018年1月4日
《关于进一步规X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企业有关事项的意见》〔穗更新规字〔2018〕1号〕【现行有效】
“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合作企业选择主体,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如此,通过政府公共交易平台选择有社会责任、有实力的合作企业进展旧村改造。确有需要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选择合作企业前,可按照本意见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引入合作意向企业。〞
通过上述表格可见,某某市在旧村改造村企合作政策上产生过诸多变化,其主要演变趋势如下:
1、从无到有
改造伊始,政府并未对村企合作进展规定,〔2009〕56号文中,除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外,仅规定了一种其他途径,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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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招商融资进展改造〞。直到两年后出台〔2011〕51号文时,才引入“合作企业〞这一概念,但此时“合作企业〞也仅是“自主改造〞过程中的一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