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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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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考核办法.doc

上传人:zxwziyou8 2021/12/6 文件大小: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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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考核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大连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考核办法
(2013年11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管理,提高博士后在站期间工作质量,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10年1月制订的《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办法》以及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11年11月8日制订的《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师资博士后考核及相关待遇的实施办法》,结合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进站考核
第二条 凡申请进站做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事业心、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博士生期间,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学术会议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经博士后流动站领导小组讨论,认为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生。
第三条 进站考核程序:由学部或流动站组织5-7名专家(对于未来出站后拟留校博士后须由学部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进站答辩评议,对申请者的全面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
等进行考核,评议后填写《博士后进站答辩评议表》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
第三章 中期考核
第四条  为了检查、督促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博士后进站满1年时需进行中期考核,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中期考核表》经合作导师签字认定,证明材料复印件送交学部。学部组织或学部委托流动站组织5-7位专家对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出站后拟留校博士后须由学部组织),评委组的构成按照合作导师、博士期间导师回避的原则。
第五条 博士后中期考核合格须满足的条件:
以管理与经济学部制定的教师学术贡献评价办法、学部认定的国内外重要期刊目录等文件为依据进行中期成果评价,成果均要求个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单位均为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或下属单位。成果的计算时限以博士后在站起始工作时间为准,以博士生身份发表的成果不予计算。论文以发表或录用通知为准,其他成果以公示、通知或证书为准。
中期考核重点考查入站以来的研究进度和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成果的发表或录用、研究进展情况、成果发表计划、后续研究计划等。中期考核结果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各项结果的比例如学校有特殊要求则按照学校规定执行。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按退站处理。
第四章 出站考核第六条 博士后出站需提交《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第七条 博士后出站考核程序
1、 博士后出站考核由学部组织或学部委托博士后流动站组织(拟留校博士后须由学部组织),考核组成员应包括流动站所在学科的博士生导师以及流动站负责人在内的5—7位同行专家;评委组的构成实行合作导师、博士期间导师回避制度。
2、博士后应在出站考核报告会上汇报自己在博士后期间的研究工作情况及研究成果。
3、报告会结束后,考核小组根据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若有的话)和报告会情况,以管理与经济学部制定的教师学术贡献评价办法、学部认定的国内外重要期刊目录等文件为依据进行积分计算,成果均要求个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单位均为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或下属单位。成果属于以下两种情况,则积分全部记入本人:(1)个人排名第一;(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