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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管理办法(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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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管理办法(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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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管理办法(ppt课件).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二○一七年四月
公务卡管理办法
计划财务处
三、公务卡结算范围
四、实施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的现金管理
一、出台依据
二、办理范围
五、公务卡结算的报销管理
一、出台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减少现金结算,加强财政监督,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财库〔2011〕160号)、《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库〔2012〕132号)、《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5〕24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办理范围

,并负责科研经费支出报销业务的项目聘用人员,由聘用人员与项目负责人共同申请,经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处批准后,可以办理公务卡。
三、公务卡结算范围(一)
★原使用现金结算的日常公用支出和5万元以下的零星修缮、物品及服务采购支出(17大类),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公务卡结算范围(二)
★凡结算范围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教职工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对以上列出的各项费用(即17大类),因不具备刷卡条件而无法采用公务卡结算,但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发生的支出,如市内交通费、野外科考工作中发生的支出等,报经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处批准可以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四、实施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的现金管理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我校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五、公务卡结算的报销管理(一)
★使用公务卡结算,不改变学校现行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审批程序和会计核算方法。
★持卡人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必须取得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和相对应的发票。
★教职工在办理报销手续时,公务卡消费支出必须单独粘贴、预约和报销。
五、公务卡结算的报销管理(二)
★持卡人应于每月10日前将本期账单中公务消费支出按规定程序提交财务处办理报销还款手续,以免因逾期还款给持卡人产生透支利息、滞纳金和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
★公务卡账单日均为每月1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25日,免息还款期最短25天,最长56天。
五、公务卡结算的报销管理(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产生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学校财务处不予报销:
(1)使用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
(2)报销发票与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不符的支出;
(3)持卡人透支提取现金所产生的手续费和利息等;
(4)持卡人未能在公务卡免息期内报销还款,所造成的透支利息和滞纳金等;
(5)持卡人将公务卡未妥善保管或遗失等,造成公务卡被盗刷所形成的支出或损失;
(6)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或超出标准的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