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5章持有至到期投资
及长期股权投资
53>.1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性质与主要会计问题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取得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与投资收益的确定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到期兑现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概述的性质及主要会计问题
1、性质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企业购入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各种债券,如国债和企业债券等。
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按债券还本付息情况,一般分为:(1)到期一次还本分期付息;(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概述的性质及主要会计问题
2、主要会计问题
入账价值与取得时的账务处理
投资收益的取得与账务处理
到期兑现的账务处理
期末计价的相关账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概述的性质及主要会计问题
3、科目设置:
为了反映各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取得、收益、处置等情况,可以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并设置“债券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
说明:
新准则规定设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明细科目。“成本”明细科目仅反映债券面值,名不副实。本教材使用“债券面值”明细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取得
1、债券溢折价的原因及其差额的含义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入账价值(初始投资成本)
3、投资取得的账务处理
1、债券溢折价的原因
及其差额的含义
债券的溢价、折价,主要是由于金融市场利率与债券票面利率不一致造成的。
当债券票面利率高于金融市场利率时,债券发行者按债券票面利率会多付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债券溢价。这部分溢价差额,属于债券购买者由于日后多获利息而给予债券发行者的利息返还。
当债券票面利率低于金融市场利率时,债券发行者按债券票面利率会少付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债券折价。这部分折价差额,属于债券发行者由于日后少付利息而给予债券购买者的利息补偿。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入账价值
(初始投资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支付的债券实际买价以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
但是,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如果含有发行日或付息日至购买日之间分期付息利息,按照重要性原则,应作为一项短期债权处理,不计入债券的初始投资成本。
3、投资取得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发行日或付息日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不含有利息,应按照购入债券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面值”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面值以后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利息调整分为“借差”和“贷差”:
利息调整借差:
(1)溢价与直接交易费用之和
(2)直接交易费用大于折价的差额
利息调整贷差:
折价大于直接交易费用的差额
企业在发行日后或两个付息日之间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自发行日或付息日至购入日之间的利息。这部分利息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到期一次付息债券的利息由于不能在1年以内收回,应计入投资成本,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
分期付息债券的利息一般在一年以内能够收回,不计入投资成本,可以视为短期债权,借记“应收利息”科目。
说明:
会计准则规定:
购买日,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期尚未支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未到期的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利息收入时,分期付息的应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一次付息的应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
问题:前后处理的口径不同。
本教材:按照可比性原则处理。
分期付息的利息均作为“应收利息”处理,不计入摊余成本;
一次付息的利息均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处理,计入摊余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与
投资收益的确定
摊余成本:
摊余成本是指初始投资成本调整应计利息、利息调整摊销以及减值准备以后的余额。
如果未发生减值,则
摊余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应计利息-利息调整借差摊销(或:+利息调整贷差摊销)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与
投资收益的确定
企业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收益,可以分为票面利息收入和利息调整摊销两部分。按照利息调整的摊销方法划分,可以分为直线法和实际利率法。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与
投资收益的确定
直线法是将利息调整在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