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期末总复习
(Intermediary Business)是指商业银行在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基础上,利用技术、信息、机构网络、资金和信誉等方面的优势,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己的资财,以中间人或代理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咨询、代理担保、租赁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经营活动。
,尤其是在办理代理、担保、承兑、承诺、委托买卖等中间业务时。
、以接受客户委托的方式开展业务、风险较小、收益较高。
“货币结算”或“资金结算”的简称,是指对经济单位之间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拨及其他款项往来而产生的货币收付关系、债权债务进行清偿的行为。
,是连系资金和经济活动的纽带。银行结算业务,对于保证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顺利实现和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
,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同时要求银行在办理结算业务时,坚持“先收后付,收妥抵用”。
,付款人在付款期的任何一天都应无条件支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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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不准出租、出借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不准多头开立基本结算户。
银行办理结算时,需向外寄发的结算凭证,必须于当天及时发出,最迟不得超过次日。
汇入银行收到结算凭证,必须及时将款项支付给确定的收款人
不准延误、积压结算凭证;
不准挪用、截留客户和他行的结算资金
未收妥款项,不准签发银行汇票、本票,不准向外签发未办汇款的汇款回单
不准拒绝受理客户和他行的正常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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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财产所有权仍归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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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票据,就是以一定金额为目的的、可以转让流通的货币证券。它是有价证券的一种。
票据上记载的权利,与票据本身同时存在,同时转移或占有,不能脱离票据而独自存在。
,商业银行用于结算的票据一般有本票、汇票和支票等。
本票是指由发票人签发的载有一定金额、承诺于指定到期日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给受款人或执票人的票据。
本票必须具备的记载事项:;;、未载明收款人者,以执票人为收款人;;,未载明发票地者,以发票人的营业所、居住所在地为发票地;、月、日;,未载明付款地者,以发票地为付款地;,示载明到期日者,视为见票即付。
依出票人不同可分为:(1)商业本票。由商人或公司自身为付款人而发出的本票;(2)银行本票。银行自身为付款人而发出的本票。 这种本票的来源,一是银行应客户请求,客户将现金存入银行后,银行签发本票,以便携带。
支票,是客户委托接受其存款的银行,对于收款人或执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支付证券。支票是一种委托信用证券,其当事人有三人:即发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支票的发票人可以自为收款人,支票的付款人则以银行为限。
支票一般记载下列事项,并由发票人签名:“支票”的字样;;;;、月、日;
汇票由出票人签发,并依法记载下列事项:“汇票”的字样;;,未付款人的,以发票人为付款人;,未收款人的,以执票人为收款人;;,未载明发票地的,以发票人的营业所或居住所在地为发票地;;,未载明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营业所或居住所在地为付款地;,未载明到期日的视为见票即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