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融企业会计——2存款业务的核算
第二章存款业务的核算
本章概述
第一节存款业务概述
第二节单位存款业务的核算
第三节个人储蓄存款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存款业务概述
一、商业银行存款种类
二、商业银行结算帐户的种类、使用与管理
三、会计科目设置
一、商业银行存款种类
吸收存款的业务,是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存入的货币款项,存款人可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业务。
存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在其负债业务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
存款种类
企业存款、个人(居民)存款、财政性存款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原始存款、派生存款
本币存款、外币存款
支票存款、存单存款、存折存款、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使用和管理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⑴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⑵一般存款账户
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其他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借款转存和现金交存的账户。
存款人可以通过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借款转存、支付、归还借款的款项转入,也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转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⑶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存款人拥有的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等均可在银行开立专用账户
⑷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或注册验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半年。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存款账户开立实行双向选择,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银行出可以自愿选择存款人。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银行不得对未持有开户许可证或已经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各银行对企事业单位开立、撤消账户,必须于开立或撤消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
三、会计科目的设置
2011 吸收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包括单位存款(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和财政性存款等。二、本科目可按存款类别及存款单位,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吸收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收到客户存入的款项,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的存款本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库存现金”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项存款。
6411 利息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吸收的各种存款(单位存款、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支出。
二、本科目可按利息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2231 应付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二、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第二节单位存款业务的核算
一、活期存款业务的核算
二、定期存款业务的核算
一、活期存款业务的核算
:
活期存款,具有随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