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在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doc

格式:doc   页数:7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在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doc

上传人:管理资源吧 2012/1/3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在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在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湖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湘高工委发[2005]5号)精神,大力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危机者从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机,使其症状得到立刻缓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预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
第三条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目标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大学生对危机的了解和认知,提高大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激励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学会正确的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和援助,避免或减少大学生中出现自伤或伤及他人事件发生。
4、通过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避免或减少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大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大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每一位大学生的健康成才和成长。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当严重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迅速转变为危机干预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院办公室、宣传部、团委、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医务所、系部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危机所在系也要相应成立危机干预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危机干预。
第五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小组,负责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学生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小组由3—5人组成。
第六条各系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各系总支书记负责,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各系全体学工人员,尤其是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应积极协助本系总支书记抓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第七条各系要积极组建、大力扶持心理健康协会分会,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健康协会社团骨干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三章干预对象
第八条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在心理健康普查中筛选出来的有较严重的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具有自杀倾向的学生。
2、由于学习基础和能力差,从而导致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如英语、计算机经过努力但仍然无法通过的学生。
3、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 、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 、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
4、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失恋者、单相思而情绪失控的学生等。
5、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