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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工业学院贵重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试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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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工业学院贵重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试行办法.pdf

上传人:iluyuw9 2014/10/10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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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工业学院贵重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试行办法.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桂林电子工业学院贵重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试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贵重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学校整体形象的重要标志之一,其使用率、完好率和管理
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教学、科研正常开展。为了充分发挥贵重仪器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适应学校教学和科
研发展的需要,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 号)和《桂林电子工业学院贵重仪器设备
使用管理办法》的原则,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凡用学院事业费购置的单价在 5 万元(含 5 万元)以上的仪器均应创造条件逐步开放使用,开展专管协作共
用,实现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以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挖掘现有大型仪
器设备资源潜力,减少和避免由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重复购置可能造成的浪费,有效缓解经费短缺与相当一部分大
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利用率低下的矛盾,适应学院改革与发展形势的需要。
二、共享管理办法
第三条综合管理处、教务处、科技处及有关专家组成资源共享工作委员会,负责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咨询、论证工
作,综合管理处负责执行,设备所在各中层或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各中层或直属单位要根据本《办法》,针对本单位可供资源共享仪器设备的情况,制定出具体管理措施和收
费标准经财务处审批后明码标价,张贴公布,以供监督和参照执行。
第五条各中层或直属单位应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进行共享仪器设备的操作,以保证设备完好。
第六条凡经资源共享工作委员会论证通过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需由指定的专人填写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申
请表,由综合管理处在校园网上的“贵重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库”上公布,以备共享查询之用。
第七条在每学年初(9 月 15 日前),由各系确定用于教学的贵重设备计划,报教务处批准。
第八条操作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责任心强,能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技术,明确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了解仪器一般故障的排除和处理办法,
能保证操作质量。
2、能热情为用户服务,耐心细致做好咨询和解释工作,为用户保守技术秘密,提供时间保障,不得无故拒绝用户使
用。
3、定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中层
单位主管领导汇报。
4、保持仪器设备工作环境整洁有序,能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5、及时编制所需的消耗品和试剂的补充购置计划。
6、在对学生做演示实验时,要认真细致讲解,以开拓学生视野,达到培养人才目的。
7、认真填写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完整、规范,应包括实验项目名称、使用机时、使用耗材、试剂品种和数量、应收
取的实际费用,并由操作人员和用户单位人员签字。
第九条由于设备操作人员主观原因造成的未能按时上机和样品、试剂的浪费应由操作人员和设备所属单位负责。
第十条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应稳定,如有人员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三、对用户的规定
第十一条计划外用户需在使用仪器的前 3~5 天向仪器设备所在单位提前预约申请(准备工作繁杂的,可视实际需
要适当增加提前预约的天数),并说明做实验的要求、所需条件、耗材与试剂等项情况,以便提前做好准备,保证仪
器设备按时使用。
第十二条用户预约后按时上机。如因用户方面原因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