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
特种设备的法规体系现状
第一层次: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
(1)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修正
(2)法规性文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通过的条例。如:《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淄博市承压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条例》等。
第二层次: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目前以部门令形式发布的特种设备规章已有6个,即:《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办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地方规章,如湖北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办法》。
第三层次: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规程、规则等,已有64个)
这部分内容是监察制度的具体操作性文件。
(1)监督管理规定、办法类: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年颁发的174号文《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制造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做出了规定。再如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3月1日颁发的《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是为加强锅炉水处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由于结垢或腐蚀而造成的事故,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制定的规则。
(2) 安全监察规程类:如劳动部1996年8月19日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是蒸汽锅炉安全监察的基本要求。再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年2月10日印发的《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适用于用于经营目的,在封闭的区域内运行,承载游客游乐的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是游乐设施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基本要求。
(3)技术检验规则类:如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1月1日印发的《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是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和检验管理的基本通则。还有《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规程》等。
第四层次:技术规定及相关标准
(1)技术规定(锅炉局为贯彻落实法规的实施,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技术规定、条件和要求。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考核大纲》、《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检验工作质量保证手册>编写导则》、《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工业锅炉T型接头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规定》(质技监锅字[1998]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的通知》。
(2)相关标准:是指一系列与特种设备有关的国家及行业标准。相关标准是安全技术规范的技术基础,由标准化组织组织制定,安全监察机构代表参与制定。如GB150、151等。
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部门规章(19件):管理办法、监察规定类《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其他作为规章发布的管理规定、办法
法律:《特种设备安全法》
安全技术规范:管理类(80个)
其他管理类安全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焊接人员考核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规则
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导则
引用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引用的标准):GB 150—1998、GB1576—1996等
安全技术规范:技术类(275个)
其他技术类安全技术规范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锅炉定期检验规程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法律体系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含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机和游乐设施等)(以下简称“设备”),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一种危险性设备。其有的在高温高压下工作,有的盛装或运输易燃、有毒介质,有的在高空、高速下运行,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世界各国政府都给予高度重视,并没有专门机构,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监察的含义
安全监察是指:由政府专门的监察机构,以国家的名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领域,实施强制性监督检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这里的所说的监督检查是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具有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它以国家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严格依法办事,使生产和服务活动达到规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作为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