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淄博市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自评
复评
A1
办
学
条
件
200
分
B1
学校
规划
35分
C1. 学校有独立的校园,校园选址、布局符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各功能区划科学、合理;学校规模适宜,独立设置的初级中学规模为18-30班,班额不超过5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为18-36班,班额不超过50人。
15
无独立校园扣8分;办学规模超过适宜规模的2倍以上,扣5分;校园选址、布局不合理酌扣3--5分。存在超班额,按照(超班额班级数与总班数的比值)×5,扣完5分为止.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自评
复评
A1
办学
条件
200
分
(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区建筑占地面积)不低于《标准》规定;可硬化活动场地及校园道路全部硬化,路面平整清洁;生均绿地面积不低于4㎡。
20
未按要求硬化扣3分;生均占地面积每少1㎡,生均绿地面积每少1㎡扣1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B2
校舍
50分
C3. 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维修及时;校舍生均使用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使用面积)不低于《标准》规定。
10
设计与质量不符合要求或维修不及时扣5分。生均使用面积每少1㎡扣1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公共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及寄宿生宿舍和食堂等生活用房设置、数量、面积达到《标准》要求,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符合《标准》要求,布置合理,整洁、完好;其中寄宿生宿舍(含浴室)生均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3㎡、㎡,并且学校取暖、饮水设施齐全。
40
每有一类校舍面积不达标扣3分;各种用房每少一口扣3分,办公生活用房扣1分,室内固定设施不符合要求扣2-5分。宿舍、㎡扣2分,设施不完备扣2-5分。
B3
教学
设施
设备
100分
、器材和各种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所需专用固定设施设备,达到《标准》要求,并及时补充。
35
每学科仪器器材配备不足酌扣3-5分,易耗器材补充不及时扣3分。
、足球场、篮(排)球场等运动场地数量、面积达到《标准》要求;体育、艺术、卫生及心理咨询室所需器材达到《标准》要求。
25
无田径场扣10分,每少一个篮、排球场扣2分,田径场及跑道不符合要求扣3-5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标准》要求配备学生用计算机,至少每12个班建有一个计算机网络教室,计算机教室微机配备按最大班额计算;学科专任教师达到人手一台计算机;至少每4个班有1个公用多媒体教室或1套移动多媒体设备。专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电教器材、电教软件、管理用计算机等信息化配备达到《标准》要求。
20
按12个班配备1个计算机网络教室标准,每少一个教室扣5分,教师用机每少一台扣1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行政管理、校本研训、资源共建、教学科研等应用需求的校园网络,教学、管理、办公等信息交流实现网络化管理;网络节点(或无线)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