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篇交通管理篇
第4章交通运输管理体制
第二篇交通管理篇第4章交通运输管理体制
导言(第4章)P46
存在着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成本过大、综合运输优势难以发挥等弊端,
建立起统一、合理、高效的交通管理体制、实行政企分开,引入竞争和符合各国国情是其成功的经验。
在机构设置、法制建设、基础设施的管理与投融资管理等方面都有待改进
根据不同时期的交通运输特点和问题对我国交通运输业进行统一管理、制定相应的法规。
我国交通运输管理体制现状
交通运输各部门之间争项目、争投资的现象十分突出,甚至还导致了重复建设
缺乏统一规划,致使各地区及各交通方式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海陆空路网和港站布局不合理,不能发挥综合运输优势
缺乏综合的交通管理部门
在管理机构设置上,应该精简机构,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象;
在规划建设上,由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规划好综合交通运输网,并据此指导和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运输能力;
在执法管理上,要以法治理交通,交通主管部门实现从生产事务管理向行政管理的转变;
在经济运作上,必须从整个社会的综合效益出发,创造一个有利于综合运输协调发展的环境,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等等。
缺乏综合的交通管理部门
我国交通运输管理体制现状
中央和各地方政府按各运输方式分别设立了运输主管部门
每一种运输方式往往有二、三个部门管理
造成管理人员过多,经济开支过大
各部门之间在执法时常出现矛盾,难以协调
管理成本过大
50多年时间里,日本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机构经历了4次重大的体制改革
由分散到集中,由集中到统一,由统一到综合,由综合到完善的发展变革过程
日本实行了大交通综合管理体制,运输省是全日本的水、陆、空交通运输业和海上保安等行政主管机关,它拥有1500多个项目的审批许可权。
日本交通运输管理体制
日本交通运输管理体制
本省运输省审议会
航空事故调查委员会
内部局运输政策局
铁道局
汽车交通局
运输省海上交通局
海上技术安全局
港湾局
航空局
办公厅
外局船员劳动委员会
海上保安厅
海难审判厅气象厅
运输省的运输大臣、运输政务次官由国会议员担任,运输事务次官和运输审议官属政府公务员。
日本铁路的管理体制也经历了深刻的变革,逐步形成了“地区型”的管理模式。
国铁被分割为利益明确的若干主体
日本铁路建设公团真正实现对新干线全面控制,客运公司对新干线建设筹资、建设、管理不在负责
明确政府在新干线建设、管理体制种的地位
日本交通运输管理体制
英国现行的交通管理职责主要由运输部负责。
英国普遍实行了“大部制”机构,将业务相近或相关性强的部门尽可能合并。
运输部即是以前的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管理以及地方事务三个部合并组成的。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架构有了较大改变,主要体现在实行“决策——执行”相分离的行政管理体制。
欧盟诸国的交通运输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