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3篇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 关键在严, 要害在治”, 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些重要论述, 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明确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由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深入学重要讲话精神, 关键是始终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 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落细落实。必须担负的重要政治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 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 关键靠担当。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 是中央的明确要求, 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 党组) 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 坚定“四个足够自信”, 向以的党中央看齐, 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 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 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 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 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 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 层层压实责任, 级级传导压力, 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 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 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 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 贯穿到日常监督管理中。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 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 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 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 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 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 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 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坚持“从严”标准, 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 强化党内监督, 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寸土不让、一步不松, 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 “主要是加强领导, 选好用好干部, 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 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 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 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坚持“好干部”标准,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 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 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 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 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 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 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 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 既严肃查处当事人, 又严肃追究责任人, 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