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辩护词
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朱xx亲属的委托,并指派律师韩东作为被告人朱xx(以下简称被告人)的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查阅了相关案卷并会见了被告人。因被告人家属向辩护人提供的证据中存在瑕疵,该证据并不是由辩护人调取,无法落实其真实辩护词
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朱xx亲属的委托,并指派律师韩东作为被告人朱xx(以下简称被告人)的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查阅了相关案卷并会见了被告人。因被告人家属向辩护人提供的证据中存在瑕疵,该证据并不是由辩护人调取,无法落实其真实性,所以辩护人不在辩护词中予以采纳,现辩护人根据公诉人以及被告人家属提供的合法有效证据,依据事实与法律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1、在案发后,至二审审理期间,随着上级配套资金的到位,已经将部分未兑付的款项予以了兑付,案件事实已经发生了变化,没有对公私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请法院量刑时予以考虑。
虽然案发后村民联合向公安机关出具保状,对于未兑付的存款自愿借给被告使用,但是被告人落实未到位的资金,用于归还村民的存款。在案发后,村委及时将被告人垫付的部分款项(20万元)承接到村委的名下,承担了村委应该承担的偿付责任。虽然资金没有到位,尚未支付给村民所有存款,但是,村民的存款安全性大大提高,已经有了保障,随着村委资金的到位,村民的存款完全可以全部兑付,避免损失的扩大。从另外一个角度讲,该部分款项是因为村委资金不到位,被告人为开发建设乡村替村委垫付的资金,村委应当及时将款项支付给被告人,故偿还此款项的义务人本身就应该是村委,村委为村民出具欠条的做法实际上已经承认了该部分欠款并承诺该部分欠款的兑付义务由其承担,从而
免除了被告人的兑付义务。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这种积极履行兑付义务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被告人不仅仅是在口头上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而是将纠正自己错误的态度落实到了行为上,为村民的存款提供了保障,可见被告人在主观上已经充分意识到了自己犯的错误,并用尽最大全力去弥补过错。我们知道,在刑事诉讼中,如实的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仅仅是对犯罪嫌疑人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对于被害人的补偿是其认罪态度一个最重要的考察因素。另外,正是因为被告人积极履行兑付义务的行为,避免对公私财物造成更重大的损失,被告不属于刑法中所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行为。因此鉴于被告人积极的态度,案件的事实与一审时已经发生了变化,请再审法院在量刑时予以充分的考虑。
2、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不大,吸收的存款几乎全部用于村里的开发建设,并没有谋取私利。
首先,被告人在案发前,是其所在村子的村支部书记,作为村里的首要领导,建设开发乡村,让村民过上富裕的生活是被告人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被告人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对乡村进行系统的开发改造。但是开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且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银行银根紧缩,贷款难度比较大。正是出于这样的目的,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被告人利用了其曾在信用社工作的便利条件,开始伪造信用社存单,吸收村民的存款,同时将存款用于村子的开发建设
。辩护人认为,法庭在审理时应该充分考虑被告人犯罪的动机是出于一个村领导的责任,是为村民谋取福利,被告人的目的和动机是好的,只是采取了不恰当的手段,更不是恶意的破坏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
其次,被告人从开始吸纳村民存款到案发,时间跨越了九年,金额也仅仅为130万元,而且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