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秦汉农业教育内容分析(共 4184 字) 1 秦汉时期农业教育的主要内容 重农思想教育重农思想的教育主要是关于农业地位和作用的教育,即教育人们要认识到农业在国家中的重要地位,认识到农业是国家的本业,因而必须重视和发展农业。由秦至汉, 历代统治者都很重视发展农业, 注重调动农民的生产劳动积极性。秦始皇继承商鞅的“耕战”思想, 十分重视农业。琅琊刻石云:“皇帝之功,勤劳本事,上农除末, 黔首是富”。碣石刻辞云:“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事各有序。惠被诸产, 久并来田, 莫不安所”。这都是鼓励劝导农民努力发展生产。他还改变授田、赐田制, “使黔首自实田”,来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通过“舍地而税人”的政策, 使游食之民及从事其他职业的人都负担人口税, 驱使脱离农业生产的人回归农业, 用以减轻农民的租税负担, 让农民安心从事农业生产。汉代继承秦代的“重本抑末”思想, 将重农贵粟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为了恢复秦末战乱破坏的经济和巩固新生政权, 汉高祖全面推行重农政策, 与民休养生息,下诏军队复员归农, “以有功劳行田宅”; 招抚流亡, “复故爵田宅”; 放免奴婢; 减轻农民负担, 减轻田租, 逐渐恢复生产。文帝也三番五次下重农之诏以劝农。《汉书?食货志》载文景时期采取的重农措施有:“以粟为赏罚”“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 田赋减半; 开垦荒地; 限制商人兼并农民等。汉初政权在租税政策上也体现出了“重本抑末”的经济意图,在减免田租的同时,适当加重人口税收, 加倍征收商贾的人口税,“重租税以困辱之”“欲令务农”[2]。武帝朝, 重农政策未变。帝王亲耕籍田是封建统治集团劝农务本的特殊形式。《汉书?食货志》载文帝曾种籍田, “躬耕以劝农”;《汉书?武帝纪》载武帝征和四年,“上耕于钜定”, 即率百官远至齐国钜定行籍田大礼。《汉书?食货志》载宣帝按照平籴思想实行“常平仓”制度, 使重农贵粟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并形成体系。东汉的统治者们基本继承了西汉实行的与民休息政策, 注重调动人们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与此相适应, 秦汉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建设, 修建了大批新的水利设施。同时,非常重视铁器推广和耕牛喂养。秦律对官府铁器的供应和使用都有具体规定,对损失铁器的, 根据情况分别处理。武帝始, 为体现重农抑末意图和加强对手工业的管理, 一度对盐、铁实行垄断性的官营。云梦秦简中, 秦律规定对偷盗耕牛者必须判罪, 对耕牛饲养进行考课和奖惩。汉代之所以重视保护耕牛和加速耕牛繁殖,是因为“牛乃耕农之本, 百姓所仰, 为用最大, 国家之为强弱也”[3]。秦汉王朝对蚕桑业也很重视, 天子与各级官吏也重视劝桑。如汉元帝时, 每年必由皇后春幸蚕馆, 劝课农桑。在政府的重视和鼓励之下, 自秦汉始, 我国养蚕业的发展为全世界所瞩目[4]。秦汉统治者还实行一些奖励措施, 以鼓励人们从事农业生产。如秦代和汉初就曾运用赐爵的手段奖励耕织, 培养出了大批自耕农和地主, 成为封建政权的经济基础。《汉书?惠帝纪》载惠帝时行“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 这是为了劝课农桑,“薄其租税, 宠其强力”,即“优宠力田之人”, 鼓励大家努力从事农业生产。《汉书?武帝纪》中多次记载武帝下诏嘉奖力田。秦汉时期的农学名著中也对农业的地位和作用有专门论述。《吕氏春秋?上农》是专题论述重农思想的篇章, “上农”就是“尚农”“重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