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网企业财务管理如何创新?
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电网企业实施“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发展战略,使得电网企业财务管理面临新的形势。以现阶段电力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情况为背景,分析了电网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内在要求,进一步系统阐述了财务管理的目标创新、财务管理观念创新、财务管理内容创新、财务管理手段创新与财务工作人员能力创新等。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电力工业经历了从政府部门到电力企业的历史演变。财务会计工作见证了从“增减记账法”到“借贷记账法”、从“拨改贷”到“资本金制度”、从“拨算盘”到“计算机”的改革与进步历程,财务会计工作发展迅速。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近年来,电网企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在2008年公司财务预决算会议上,国家电网公司强调要着力发挥集团优势,创新管理体制,提出了财务管理“四个一”:会计核算“一本账”、资金管理“一个池”、财务监管“一张网”、财务应用“一个平台”。新的经营形势及财务管理的更高要求,呼唤全新的财务管理。
1 现阶段电网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形势
电网企业财务管理的法律环境日趋成熟
(1)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发生变化。2007年国家电网公司开始执行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新《通则》),2008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开始执行新的俭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的宏观政策对福利费开支、工资列支、资产计量等方面与以往法规相比有较大差异,对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新颁则》还原了财务管理的本质。新《通则》不再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作出规定,也不再对企业纳税扣除项目、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围绕企业财务的实质,对企业财务行为和财务关系进行规范,引导企业实现科学管理。主要强化了企业财务管理中对资金筹集、资产运营、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和信息管理的作用;新《通则》将原来从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职工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项目统一改为按照规定比例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按照基本医疗与补充医疗、基本养老与补充养老、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实行不同的财务政策,相应取消按工资总额14%提取职工福利费的做法。根据财政部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应付福利费”有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新《通则》执行;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新颁则》执行后,加强对该部分费用支出的管理,按照新《通则》妥善处理可能影响职工利益的福利支出。
政策上的重大变化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整体经营状况和具体业务处理,使财务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财务管理必须深入细致地进行政策研究,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制定并实施相关应对方案,保障投资者、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和谐稳健发展。
(2)有关财务管理的相关法律相继出台。近年来,《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与企业和职工密切相关的法律不断出台,有关工资分配的法规也在紧锣密鼓制定之中。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企业生产经营及管理等多方面的新规范,对企业管理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如《公司法》首次将财务负责人纳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当中,标志着财务负责人在公司资本运作、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权力、义务和责任的变化,如何适应这一法律要求的变化,合理定位并尽快转换角色,成为财务负责人所面临的挑战;新《企业所得税渤对企业实际发生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