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牵引车辆的网上资料前面有驱动能力的车头叫牵引车,后面没有牵引驱动能力的车叫挂车,挂车是被牵引车拖着走的。牵引车和挂车的连接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挂车的前面一半搭在牵引车后段上面的牵引鞍座上,牵引车后面的桥承受挂车的一部分重量,这就是半挂;第二种是挂车的前端连在牵引车的后端,牵引车只提供向前的拉力, 拖着挂车走, 但不承受挂车的向下的重量, 这就是全挂。另外补充一些其他知识。中国汽车分为几类? 首先看一下旧分类的相关情况。旧分类是 1988 年依照 GB/-8 8 制订的, 分为三大类, 即载货汽车、客车和轿车, 各类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进行了细分类, 具体为: 载货汽车分为( 按照总质量划分):1、重型载货车( 总质量>14 吨);2、中型载货车(6吨< 总质量≤ 14 吨);3、轻型载货车( 吨< 总质量≤6吨);4、微型载货车( 总质量≤ 吨)。客车分为(按照车身长度划分):1、大型客车( 车长>10 米);2、中型客车(7米< 车长≤ 10 米);3、轻型客车( 米< 车长≤7米);4、微型客车( 车长≤ 米)。轿车分为( 按照排量划分):1、高级轿车( 排量>4 升);2、中高级轿车( 升< 排量≤4升);3、中级轿车( 升< 排量≤ 升);4、普通级轿车( 升< 排量≤ 升);5、微型轿车( 排量≤ 升)。新的车型统计分类是在参考 GB/-2001 和 GB/T15089-2001 国家标准,结合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状况制订的。在大的分类上基本与国际较为通行的称谓一致,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由于各国在车型细分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对于乘用车和商用车之下的细分类是按照我国自身的特点进行划分的。新分类具体情况描述如下: 乘用车( passenger car ) 在其设计和技术特征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 或临时物品的汽车, 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 9 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与旧分类相比, 乘用车涵盖了轿车、微型客车以及不超过 9 座的轻型客车,而载货汽车和 9 座以上的客车不属于乘用车。有一类特殊情况,由于部分车型如金杯海狮同一长度的车既有 9 座以上的,又有 9 座以下的,在实际统计中, 我们将其车型均列为商用车, 在以下商用车的解读中不再重复叙述。乘用车下细分为基本型乘用车、多功能车( MPV )、运动型多用途车( SUV )、和交叉型乘用车四类, 它是根据现阶段我国汽车工业发展的特点进行区别划分的。基本型乘用车英文名称 basic car 它的概念基本等同于旧标准中的轿车,但在统计范围上又不完全同于轿车,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将旧标准轿车中的部分非轿车品种如 GL8 、奥德赛、切诺基排除在基本型乘用车外,而原属于轻型客车中的“准轿车”列入了基本型乘用车统计,由于这些特殊的车型产销数量不是很多,对于分析基本型乘用车的市场发展趋势影响不大。多功能车( MPV )与后面提到的运动型多用途车( SUV )一样,都属于近年来行业引进的外来称谓,英文名称为 mulitypurpose vehicle ,它是集轿车、旅行车和厢式货车的功能于一身, 车内每个座椅都可以调整,并有多种组合方式,前排座椅可以 180 度旋转的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