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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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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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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考核细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考核细则
一、加分项目
1、教龄:每满 1 周年计 分,一学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 1 个月的当年度不 计分。(参加工作时间以档案为准)
2、任职年限:按任现职以来年限计算,每周年 1 分。一年内病、事假累计
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考核细则
一、加分项目
1、教龄:每满 1 周年计 分,一学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 1 个月的当年度不 计分。(参加工作时间以档案为准)
2、任职年限:按任现职以来年限计算,每周年 1 分。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 1 个月的当年度不计分。
3、年龄:以个人年龄减去同级参评人员的平均年龄,每多一年加 1 分。(年龄 均按周岁计算,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4、校内职务:校级领导、中层干部 5 分/年,班主任 3 分/年,年部组长 2 分/ 年。
注:按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实际担任校内职务年限计算,未满一年不 得分。同一时段任多种职务不累计,以最高职务分计入。
5、课时量:任现职以来,教师是否满课时(12 节/周),满课时的每学期加 3 分, 没有满课时的学期不加分。
6、示范课:任现职以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检查时,承担示范课、公开课的,每 节课 2 分。
7、为学校承担工作量以外的其他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加 1-5 分。
8、教学成绩:
(1)任职期间内每学年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同年部、同学科比较,每次 成绩累计,综合分析,第一名加 20 分,第二名与无法比较学科加 10 分。 (单人学科的主科教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以及 教学工作表现商定加分)。跨年部任课教师,以个人较高年部成绩计入加 分。
(2)九年级任课教师成绩按中考成绩计算,中考成绩单学科平均分、优秀率居 全市前 10 名为第一名,低于 10 名为第二名,第一名加 20 分,第二名加 10 分)
(3)中层以上领导教学成绩,以参评同级人员的平均分计入成绩。
9、先进教师:锦州市级 10 分,凌海市级 5 分。
10、先进班主任:锦州市级 10 分,凌海市级 5 分。(行为规范标兵班级不算先 进班主任)
11、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锦州市级 10 分,凌海市级 5 分。
12、优质课:国家级 10 分;省级 5 分;市级 3 分;县级 2 分。
13、发表论文:国家级 5 分;省级 3 分;市级 2 分。每个级别只加一篇的分数。 论文必须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检索,并打印查询证 明,如不能通过网上检索,不提供查询证明不能加分。
14、著述:国家级 10 分;省级 5 分;市级 3 分。同 13 条一样要提供查询证明。 15、科研成果:国家级加 10 分;省级加 5 分;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