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
论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
摘要我国是传统文化深厚、历史悠久的国家。如何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以秦皇岛青龙县奚族传统文化为例,探讨了民间传统文化法律保护的思路:利用我国现有保护传统文化的专门法和其他部门法律中的专门条款来实施法律保护,同时协调现有法律法规适用范围和效力等级,在符合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立法价值取向的基础上,加快完善我国传统文化法律保护框架体系。
关键词系族文化传统文化法律保护
作者简介:李北凌,讲师,河北省秦皇岛市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社会科学研究院;王敬,河北省邯郸市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刑事执行系。
中图分类号::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1-172-02
一、青龙县——奚族文化之乡
秦皇岛市历史绵长深远,文化积淀厚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秦皇岛青龙满族自治县地处燕山东麓古长城北侧,依山傍水,风景优美。青龙县历史悠久独特,早在辽、北宋时期,奚族首领回离保就在箭笴山(现青龙祖山)一带建立了当时的奚族国家政权,在其统治时期逐渐形成了本民族所特有的灿烂文化。同时,奚族还涌现出了一批杰出的人物代表:曾任辽国知北院枢密使兼诸军都统、后建国称帝奚族首领的回离保;政治家、军事家萧太后;著名诗人陶渊明等。
“奚人善伐山,陆种、癚车;契丹之车,皆资于奚,车工所聚,曰打造馆。”伐山烧炭,用炭煮粥、都是奚族人的首创。奚族人所造之车,在当时的契丹人那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而奚族人的另一遗产—火炕—仍在北方地区被沿用至今。
2007年,在青龙祖山风景区东侧,出土了规模宏大的铁瓦乌龙殿遗址。后经考证证实,该遗址与奚族的建国都城有关。随后,青龙满族自治县组织有关学者对奚族的民族风俗、文化遗产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取得了一批丰硕成果,并引起国内外学术界广泛关注。这些都为青龙县奚族传统文化发源、存续以及流传提供了有力的物质和精神依据。
2010年7月9日,中国民协在青龙挂牌建立“中国奚族文化研究中心”,将青龙县命名为“中国奚族文化之乡”。青龙县作为奚族的发祥地之一,孕育了丰富的系族文化,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为秦皇岛的底蕴厚重的文化精神和历史印记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同时,奚族传统文化也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长河中重要的一支分流。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就是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因而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民族传统文化法律保护立法体系梳理
民族传统文化是一种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文化和社会价值的文化遗产。对民族传统文化进行法律保护,已经得到了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在对民族传统文化进行研究之前,有必要对相关概念进行准确界定。
首先,文化的概念。对文化进行一个严格和准确的概念界定不是一件易事。古今中外的学者都曾经尝试从各自学科的角度进行诠释。然而至今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应当说,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具体来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其次,传统文化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凝结着人类智慧的文化成果,它体现出的是对民族文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