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浅谈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浅谈
【摘要】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和行业还将扩大,抵扣链条将逐步完善,进项抵扣也将更加充分。加之试点企业业务范围开拓和有关配套措施逐步到位,“营改增”试点企业减税效果将进一步显现。如何顺应政策的改革方向,充分享受税制改革后减税效果,是我们财务人员理应认真思考探索的课题。
【关键词】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企业;“营改增”;税收优惠;税收筹划
2012年1月1日,我国酝酿多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已在上海部分行业率先正式启动,包括交通运输业和研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6项现代服务业在内,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目前已逐步推广到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厦门、深圳等10个省市地区。面对这一税改契机,本文从“营改增”政策出台的背景介绍开始,通过政策解读深入分析税改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并从优化供应渠道、拓展业务空间、重视投融资策略、细化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探讨,提出了税收筹划的几点建议,旨在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效益最大化。
一、“营改增”的改革目的
我国现行针对服务业的营业税是按营业收入全额征税,而针对工商业征收的增值税是按产品销售额扣除外购原材料和设备价值的增值额征税,具有层层抵扣的特点。与增值税相比,营业税存在“全额征收,重复征税”等缺陷,不利于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可以消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税收制度障碍,总体上减轻生产性服务业相关产业链的税负。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增值税和营业税分立并行日渐显现出内在不合理和缺陷。实施“营改增”并非营业税和增值税简单转换,而是一项重大税制创新,是推进制造业升级、解决服务业发展滞后问题的重要措施。通过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基本消除重复征税并对货物和服务统一征税,实现公平税负,能够促进工业领域专业化分工,做大做强研发和营销。同时,对服务业实行与工业同样的增值税,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可以为服务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特别是对分工细、链条长的现代服务业,减税效果会更明显。就业的最大容器是服务业,领域宽、覆盖广的服务业发展了,就业也就会随之扩大,这是最突出的改革效应,对城镇化发展也是有力的促进和支撑。其目的是给企业减负,解决重复征税,让企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具前瞻性和战略性。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二、“营改增”的试点内容及其变化
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主要体现在税率和税基的变化。
(一)新旧税率对比。
“营改增”新旧税率对比情况(见表1)。
(二)适用税率和计税基数的变化。
服务业在现行税制下归属于营业税纳税主体,即按营业收入的5%计提缴纳营业税。在营改增实施后,将采用现代服务业6%的增值税率,简单比较服务业的税负将提高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