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校食堂用工合同书甲方: 思南县梧桐小学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等协商, 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合同期限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学生食堂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2013 年9 月1至 2013 年9月1 日。二、乙方工作职责(所扣款项由工资中扣除) 1 、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态度和蔼,主动热情。 2 、按时上、下班,离开要请假,迟到或早退扣 5 元,如因迟到或早退影响开餐的,扣 30 元。请事假一天扣工资 30 元,病假一天 5 元,未住院(有疾病证明书),住院病假不扣工资,旷工一次扣工资 50元,三次辞退。 3 、参加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4 、凡出现咳嗽、腹泻、发热、流涕、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肿痛等病症者,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康复后方可上岗。 5 、工作时间必须着装,穿戴整洁,不准留指甲,戴戒指,蓄胡须, 违者每次扣 5 元。 6 、讲究卫生,每天进入操作间要先消毒,工作服每天洗涤且不带出食堂,在待售的饮食前不得谈吐,防止唾沫飞入饭菜中。 7 、团结工友,尊重领导,举止文雅,对学生使用文明用语(你好, 请、谢谢,对不起,再见),不得与学生发生争吵。 8 、严格按规范操作,安全第一。如违规操作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9 、爱护公物,轻拿轻放,损坏照价赔偿。 10、不徇私舞弊, 不得收取现金, 不得打了饭菜故意不刷卡或少刷卡。否则,处以 5 倍罚款并辞退,同时扣除当月工资。 11 、分工合作,团结协作,不偷懒。 12、对管理员反映的工作不努力的员工, 第一次由学校领导诫勉谈话, 仍然不改的予以辞退。 13、食堂工作人员可在食堂免费就餐, 但不能单独小炒, 应与学生吃同样的饭菜。 14、食堂管理员全权负责指挥并参与食堂的食品加工工作, 安排临时工值班守护,保管食堂财产。管理员监督工友加工及销售的全过程。 15、在工作中随便吃食堂中的食品;回家时带食品。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16、学校聘请的员工, 试用期一个月, 合格的与总务处签订正式合同。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职责: (一) 全权负责食堂工作。(二)提供乙方住宿条件。(三)负责支付乙方工资,给乙方交纳养老保险(单位部份)。( 四) 组织乙方学习卫生知识,每期组织体检,费用甲方负担。(五)节假日的慰问待遇与教师相同。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的管理, 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 、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3 、食堂员工实行聘任制,合同每一年每学期签订一次。 4、食堂员工由学校缴纳养老保险的工资实行包干, 每月工资 900 元, 绩效考核 100 元, 按月发放, 并根据工作岗位发放岗位工资。寒暑假全年 3 个月领取月基本工资, 10 月底发放暑假(2 个月) 工资, 4 月底发放寒假( 1 个月)工资。 5、食堂员工承诺不由学校缴纳养老保险金的, 工资实行包干, 每月基本工资 900 元, 绩效考核 100 元, 社会养老保险补助 300 元另享受岗位工资, 按实际上班时间发放, 寒暑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 3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