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卒中量表( NIH Stroke Scale,NIHSS )
项 目
评分标准
得分
:
即使不能全面评价(如气管插管、语言障碍、 气管创伤及绷带包扎等),检查者也必须选择1个反 应。只在患者对有害刺激无反应时(不是卒中量表( NIH Stroke Scale,NIHSS )
项 目
评分标准
得分
:
即使不能全面评价(如气管插管、语言障碍、 气管创伤及绷带包扎等),检查者也必须选择1个反 应。只在患者对有害刺激无反应时(不是反射)才 能记录3分。
清醒,反应灵敏(0分)
嗜睡,轻微刺激能唤醒,可回答问题,执行指令(1分) 睡或反应迟钝,需反复刺激、强烈或疼痛刺激才有非刻板的 反应(2分)
昏迷,仅有反射性活动或自发性反应或完全无反应、软瘫、 无反射(3分)
2
:
月份、年龄。仅对初次回答评分。失语和昏 迷者不能理解问题记2分,因气管插管、气管创伤、 严重构音障碍、语言障碍或其他任何原因不能完成 者(非失语所致)记1分。可书面回答。
两项均正确(0分) 一项正确(1分) 两项均不正确(2分)
2
:
睁闭眼;非瘫痪侧握拳松开。仅对最初反 应评分,有明确努力但未完成的也给分。若对指令 无反应,用动作示意,然后记录评分。对创伤、截 肢或其他牛理缺陷者,应予适当的指令。
两项均正确(0分) 一项正确(1分) 两项均不正确(2分)
2
:
只测试水平眼球运动。对随意或反射性眼球 运动记分。若眼球偏斜能被随意或反射性活动纠正, 记1分。若为孤立的周围性眼肌麻痹记1分。对失 语者,凝视是可以测试的。对眼球创伤、绷带包扎、 盲人或有其他视力、视野障碍者,由检查者选择一 种反射性运动来测试,确定眼球的联系,然后从一 侧向另一侧运动,偶尔能发现部分性凝视麻痹。
正常(0分)
部分凝视麻痹(单眼或双眼凝视异常,但无强迫凝 视或完全凝视麻痹)(1分)
强迫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不能被头眼反射克服)
(2分)
0
3•视野:
若能看到侧面的手指,记录正常,若单眼盲或 眼球摘除,检查另一只眼。明确的非对称盲(包括 象限盲),记1分。若全盲(任何原因)记3分。若 频临死亡记1分,结果用于回答问题11。
无视野缺损(0分)
部分偏盲(1分)
完全偏盲(2分)
双侧偏盲(包括皮质盲)(3分)
0
:
正常(0分)
轻微(微笑时鼻唇沟变平、不对称)(1分)
部分(下面部完全或几乎完全瘫痪)(2分)
完全(单或双侧瘫痪,上下面部缺乏运动)(3分)
0
5、:
置肢体于合适的位置:坐位时上肢平举90o, 仰卧时上抬45。,掌心向下,下肢卧位抬高30o,若 上肢在10秒内,下肢在5秒内下落,记1〜4分。 对失语者用语言或动作鼓励,不用有害刺激。依次 检查每个肢体,从非瘫痪侧上肢开始。
上肢:
无下落,置肢体于90。(或45。)坚持10秒(0分)
能抬起但不能坚持10秒,下落时不撞击床或其他支持物(1 分)
试图抵抗重力,但不能维持坐位90。或仰位45。(2分)不能 抵抗重力,肢体快速下落(3分)
无运动(4分)
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5b右上肢 (9分)
3
下肢:
无下落,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