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护照照片签证照片要求.docx

格式:docx   大小:91KB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护照照片签证照片要求.docx

上传人:utuhlwwue61571 2017/5/18 文件大小:9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护照照片签证照片要求.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护照照片 2012 年8 月起,上海市外办开始签发因公电子护照。申办注意事项如下: 一、因公电子护照数字相片 1. 背景要求:相片背景须为纯白色。 2. 相片规格:两寸标准照。宽 30mm, 高 40mm, 头像尺寸脸宽 15-21. 4mm, 头顶到下巴高 28-32mm 。 3. 申领人 6 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数字相片, 人像清晰、表情自然,无明显畸变。 4. 眼睛正视镜头。眉、眼、鼻、口、脸、额、两耳轮廓及痣、胎记、疤痕等完事清晰,不被头发遮盖。双唇自然闭合。 5. 不着与背景颜色相近的浅色服装。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 女士不穿低胸、高领或吊带衣服。 6. 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 镜框不能遮挡眼睛, 镜片无反光。不要佩戴粗框眼镜、有色眼镜或有色隐形眼镜(医疗需要除外)。 7. 不佩戴头饰、耳环、项链等饰品。 8. 因宗教原因须戴头巾者,眉、眼、鼻、口、脸、两耳轮廓必须清楚呈现。 9. 光照均匀,无明显反差,没有高光或红眼。 10. 不得对相片进行修改,不得使用合成相片。制作通行证及签证照片的要求(外交部规定) 发布时间: 2013-05-15 1. 半年内拍摄的小二寸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 软光面相纸); 制作《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需提交照片两张。 2. 不含边框的规格为 48mm (高) X33mm (宽); 正面头像长度( 从顶部至下巴) 应在 28m m 至 33mm 之间,宽度应在 21mm 至 24mm 之间。 3. 相片的背景应无任何装饰,背景颜色为白色,请勿用红色、褐色、黑色等深色。 4. 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一次性快照、数码制作的照片、经翻拍的照片、有污迹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5. 佩戴眼睛者的照片,镜片反光点不得在眼眶内;不得使用佩戴变色眼镜拍摄的照片。不能佩带帽饰, 不着制式服装。仪表大方自然, 面容整洁, 不戴装饰品, 不浓妆艳抹, 不袒胸露肩,照片只限一人。 6. 在照片背后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申办者姓名( 水笔易弄脏照片), 勿用订书针或回形针夹照片,以免相片受损。 7. 部分国家对申办签证的照片有特殊要求, 请登录上海外办网址 查询。 8. 建议到上海外事服务中心拍摄照片(华山路 228 号上海国际贵都大饭店办公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