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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寨学校打造高绩效工资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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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寨学校打造高绩效工资实施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李家寨镇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讨论稿)
根据省(豫政[2009]57号文件)、市(信政文[2009]219号文件)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信阳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教人[2009]387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中学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
学校支教(或借调)教师和经组织同意借调出义务教育学校的人员,由受援学校提出考核意见,经学校确认后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按照国家、省、市、区要求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原则
(一)学校党政负责人由中心校组织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学在编在岗人员均由中学组织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量化评分细则应报中心学校审核批准实施,中心学校审核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发放。
(二)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分配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发放。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四)坚持“科学合理、稳步推进”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实施办法及量化评分细则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差距,达到教职工工资有提高,确保稳步推进。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一)中学负责制定全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和量化评分细则,每学期考核一次,每次考核量化评分后,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学审核同意后集中发放。
(二)班主任津贴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项目,在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合理安排提取班主任津贴(原则上提取所在学校每人每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6%),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班主任工作考核后进行发放,每学期考核发放一次。学校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其工作要作为所在学校教师标准课时的30%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所有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应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
(三)学校根据上级下发的绩效工资实施和考核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学校教师、行管、教辅、工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具体考核实施办法和量化评分表及细则,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参会人数须达到应到会人数95%以上,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报中心校审核批准后实施。在分配中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