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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麻乡中心校打造高绩效考核方案09-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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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麻乡中心校打造高绩效考核方案09-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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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栽麻乡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
实施方案(试行)
各村小学、教学点:
根据黔府办《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09]5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黔教人发[2009]147号及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工作会议精神,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明确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特制定本办法(试行)。现印发各校,请遵照执行。
附件1:《栽麻乡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2:栽麻乡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量化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 教育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榕江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0日印发
共印50份
栽麻乡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
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09]58号)和《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黔教人发[2009]147号及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工作会议精神,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明确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绩效考核对象及时限
全乡小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年度量化及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以学年为单位进行(即上年8月1日——次年7月31日止)。绩效考核与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合并进行。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年度量化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年度量化及绩效考核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乡学校年度量化及绩效考核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乡学校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由县教育局、人事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奖励性绩效工资(含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校长津贴)必须依据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学校制定的《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含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校长津贴的考核方案)经考核合格后,按学期或学年统一发放。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师德考核(10分)
重点考核教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遵纪守法,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成长等情况。每学年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评定等次,评定为优秀计10分,良好计8分,合格计6分,不合格不予计分(因师德方面被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党政纪处分者,直接定为不合格),此项计算方法为领导小组按10、8、6分记后求平均分。
(二)出勤(10分)
全勤得10分。旷工每天扣3分(如旷课每节另扣1分),迟到、,事假、、(法定事